没有商量,深圳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3元涨到4元。 所谓两个月观察期,不过是块遮羞布。按照2009年8月15日深圳调整出租车运费,“红黄的”在93号汽油价8.29-9.16元时加收4元燃油附加费。近日93号汽油价调至8.37元,冲破了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4元的拐点,根据当年听证的方案,经两个月观察期后,将调整燃油附加费。 单从收费上看,深圳这么着急提高燃油附加费,似乎没啥道理。 深圳4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已经几乎相当于一些小城市起步价,在我国中西部一些城市,出租车起步价为5元,10多年没涨价,活得还很好。深圳是一线城市,生活成本高,司机理应获得比中小城市更高的收入,才能支付昂贵的生活成本,但是,这一点在收费上已经有所体现,北上深广等一线城市出租车起步价都在10元以上,超出每公里的收费都在2元以上。 燃油附加费,顾名思义,应该是因为燃油价格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性收费措施,是为了保护从业者利益。全国燃油价格基本一致,附加费却千差万别,深圳市燃油附加费达到4元,济南市为0.5元,还有很多中小城市根本不收燃油附加费。加同样的油,跑同样的路,为何中小城市不用燃油附加费,依然可以抵挡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冲击?这其实说明,燃油附加费,不过是有关方面增加收入的借口。 这里的有关方面,不是指司机。无论何地,司机的收入在当地都属于中等偏上。在深圳,司机月收入在4000至8000元之间,虽然超过普通打工者收入,但是由一个月无间歇的每日12小时工作换得,并不轻松,在我国西北地区,司机收入也能达到3000元以上,他们靠的是物美价廉,以及超低的“份儿钱”。 一线城市和中小城市,在出租车利益链条中获利差别最大的,也就是“份儿钱”的多寡,深圳一辆的士一个月的份儿钱是1.5万元,10倍于中小城市。一辆车所能获得的利润大头,是出租车牌照的拥有者。他们是既得利益者,绝不愿意让渡自己的利益,燃油价格一有风吹草动,首先想到的是将成本转移出去。其实,中小城市车主也想提高打的费,提高燃油附加费,但是受制于服务对象的支付能力。一旦有可能,他们也会提高收费价格,并将这些利益据为己有。 司机不过是这个链条中无可奈何的一环,甚至于是被绑架的一环,如果一个城市增加新车,不需车主出面,司机自会大鸣利益受损,甚至采取一些比较极端的措施,因为司机的生意可能会减少,至于车主的利益,只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会让渡,如果牺牲不了乘客,就牺牲司机。 同所有公共服务行业一样,出租车行业也有垄断性,不过这种垄断性又和司机之间激烈竞争交织在一起,垄断体现在价格制定和牌照发放,一旦没有这种牌照和价格制定,一线城市和中小城市的打的费差异,将不会有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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