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中小企业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应把中小企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民间资本投资空间的拓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大量中小企业的本位。
实体经济发展,则国家兴盛;实体经济衰退,则国家没落。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最大的就业容纳器和重要的创新驱动器,而中小企业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根基。有关统计显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75%以上的城市就业岗位、66%的发明专利、82%的新研发产品。因此,关注实体经济重在关注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目前,中小企业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融资难,主要包括缺乏融资渠道、利率高和缺乏担保等问题。具体表现为,由于银行信贷收缩,中小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源,纷纷涌向民间借贷市场,不仅加剧了资金的稀缺性,而且进一步推高民间利率,增大企业的债务负担和经营风险,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融资乱”、“融资险”交织在一起。
现实生活中,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不匹配不仅造成“金融堵塞”,使大量银行存款和民间资本不能进入实体经济,不能惠及中小企业,还可能造成“资金逆配置”,即大部分资金配置于低效经济活动,而高效经济活动得不到资金支持。
应当认识到,中小企业具有客户多、较分散、批次多、数额小、期限短、客户信息不足、缺少抵押物等融资特点。不同规模企业融资需求的差异性、当前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以及局部地区出现的民间信贷风波呼唤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进程,加快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融资体系,形成一个既有大商业银行又有微型金融的多层次、多样性、多元化金融生态系统。
当前,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关键在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资金配置的结构性调整,推动民间资本和信贷资金配置与企业构成相匹配、与企业需求相适应,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一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城市中小银行和社区银行,引导民间资本从无序的“灰色地带”走向“阳光灿烂”规范运作。要拓宽金融体系的广度和深度,构建由大、中、小银行和小金融机构组成的多层次信贷供给体系。要适当放宽中小金融机构发起人资格限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起成立更多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和村镇银行,在高新区大力发展科技银行,并在监管指标和业务范围方面适当放宽。对民间信贷要多疏少堵,放宽金融监管,创新信贷供给主体,通过发展小金融机构让民间借贷资金“阳光化”、规范化。要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信贷及社会游资,为中小需求主体提供小额、量多、面广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机制灵活、信息对称、交易成本低、融资效率高的优势,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批发性资金平台,给予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制定适合其发展的资金价格政策。小额贷款公司立足当地,获取信息容易,交易成本低廉,融资效率较高,特别符合草根经济体“短、频、快”的融资需求特性。当前,要在坚持只贷不存的大原则下,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小额信贷发展。要逐步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限额,适当放宽牵头作用突出的主发起人股份占比,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并适度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额度限制。要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贷款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增量奖励范畴,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金融机构政策性亏损补贴机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同等税收待遇。
二要通过财税政策调动大型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多元化的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要通过构建税收激励新机制,引导商业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要加强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税收优惠,通过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营业税减免、所得税调减、允许中小企业融资的利率浮动上限提高、允许贷款坏账的税收抵免等措施,直接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本和风险,提高贷款收益。可探索“以税定贷”机制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即向中小企业放多少贷款与所交税款相联系。可探索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服务微型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财税政策应从金融机构本身,扩展到包括相应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其他体系,如征信体系、担保机构等,全方位调动社会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要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适应民间金融缺少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的特点,要创新抵押担保,引导信用放款。
我们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发展社区银行的实践经验,放开市场准入,增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积极性和投资热情,放手让民间资本组建面向小微企业的民营中小银行或社区银行,为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新鲜“血液”。加快建立一批民营社区中小银行,不仅能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数额小、频率大、风险高等要求,实现金融服务的个性化,而且还能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空间,引导民间金融进入正规金融渠道,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社区银行具有资产规模小、按股份制或合作制原则组建等特点,能深度掌握当地经济信息,在具备专业金融知识背景和丰富银行操作经验的同时,有着和大型银行不一样的思维和市场,坐拥天然的人缘地缘优势,便于了解和熟悉当地经济文化环境,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信任的合作关系。
要构建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构成的多层次创业创新投资体系,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可考虑构建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为主体的多层次股权投资体系,发挥股权投资在培育创新企业方面的筛选发现、风险分散和资金放大等功能,显著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不同规模的企业融资渠道不同,在成长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融资需求,需要不同的融资形态。一般而言,小企业初创时,依靠自筹资金和天使投资,成长阶段可能需要风险投资推动,较为成熟时期便转向银行借贷、私募基金及资本市场。股权投资具有筛选发现、企业培训、风险分散和资金放大等功能,是企业获取融资的一种重要途径。当前,要完善天使投资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通过构建完整的股权投资链,显著提高中小企业实现股权融资的可能性。具体来讲,要积极鼓励拥有大量闲钱、冒险精神和成功创业经历的人开展天使投资活动,培育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并通过构建网络和信息平台、健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优化区域市场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天使投资机制,发挥其多轮融资效应。要推进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改变“重短轻长”的短期行为和重“晚期”轻“早期”的急功近利行为,制定长远战略,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