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为金融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于确保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科学有序发展能够有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金融具有优化资产配置、强化风险管理、发现市场价格等功能,可以成为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动机、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粘合剂。但是,如果金融过度膨胀甚至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就有可能产生泡沫,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乃至引发危机。此次美国次贷危机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典型事例。当前,我国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总体适应,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协调的问题。在宏观上,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资金供给比较充裕;但在微观上,我国“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等的资金需求一直无法得到有效满足,部分地区还出现了“两多两难”,即民资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的现象。因此,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战略意义。 兼顾效率与公平,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实体经济。坚持金融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推进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激发金融市场主体活力,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拓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同时,金融行业应大力提升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重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加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 找准服务经济社会的着力点,加大对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特别是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以服务“三农”为方向,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和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适合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需求的资本市场建设,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小型微型企业,大力发展适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机制和金融产品。 统筹协调开放与发展、监管与创新的关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更好地统筹金融业“走出去”和“引进来”,以对外开放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业的开放度和竞争水平,确保金融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坚持金融开放步伐与监管能力相适应、金融创新力度与风险控制相匹配,加大对国际国内市场运行的监测监控,做好对各种风险的预研预判、综合应对。积极争取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和国际金融改革话语权,帮助我国企业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 加强金融基础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软环境。根据金融发展规律和实际,针对当前金融投机和民间借贷无序发展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的制度框架和顶层设计。加快制定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监管、信用评级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规和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以诚信、服务、责任、创新等为要义的金融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为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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