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曾是低价房的代名词。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多次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要试点清理。然而,记者最新调查发现,目前小产权房在一些城市不仅规模越来越大,品种也越来越多,价格让人叹为观止。在小产权房集中地北京市昌平区郑各庄村,甚至衍生出“最牛”的晚清格局四合院,单套售价最高竟达5000万元(据3月21日新华社报道)。 一边是国家有关部门的三令五申,一边是小产权房在禁令下“疯长”,甚至呈现出豪宅化趋势,政令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令人叹为观止。 诚如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所说,小产权房由来已久,情况复杂,清理难度很大。但笔者认为,既然已经下决心清理,就必须有迎难而上、敢于“破题”的勇气和智慧;“试点”固然必要,找准突破口更是当务之急。 首先,清理应从坚决制止新建、在建小产权房下手。已实际建成并出售、入住的小产权房,牵扯多方利益,清理起来有相当难度,搞不好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审慎为之。而制止新建、在建小产权房,则简单易行得多:其一,所涉利益关系相对单纯,不至于打击面过大;其二,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可有效避免矛盾激化、损失扩大;其三,露头就打,可释放坚决清理的强烈信号,震慑心存侥幸者;其四,可避免一边清理一边蔓延、清理赶不上蔓延进度的恶性循环。近年来小产权房在禁令下“疯长”的现实,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出手犹豫不决,以至于“生米煮成熟饭”后束手无策,对此必须引以为戒。 其次,清理应从占用耕地建设及豪宅化小产权房重点突破。如果说建在宅基地、集体企业用地上的小产权房尚可称之为“打法律擦边球”,那占用耕地建设的小产权房则属明显违法,没有任何姑息、放任的余地;如果说普通小产权房对满足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尚有部分积极意义,那“异化”为高档房甚至别墅、豪宅的小产权房,则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清理应从占用耕地建设及豪宅化小产权房重点突破。2010年,北京市怀柔区“水岸江南”小产权房被强制拆除,就体现了这一思路,可惜没有全面推进,以至于“单套5000万”的“最牛”小产权房至今还在热销,既有损政令统一,也难免落下“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再次,清理应以严查监管失职、钱权交易为抓手。小产权房在禁令下“疯长”,在政府有关部门眼皮底下蔓延,背后无疑存在监管失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即不是“管不了”,而是“不想管”。常识告诉我们,失职渎职背后,多数都隐藏着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因此,真下决心清理小产权房,必须以严查监管失职、钱权交易为抓手。牵住了这个“牛鼻子”,不愁止不住小产权房建设“逆风而上”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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