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日前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指出,我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需要向社会公众提供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以适应人们社会心理、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等方面的改变,满足人们对生活的更高期待和对获得公平机会、实现全面发展的迫切愿望。在当前出现的复杂而多元的公共服务需求下,政府必须改变过去的传统思维,重新调整公共服务结构,构建公共服务的多元组织框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多元化的途径。 为此,政府不但要优化自身的结构和能力,而且要重新界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而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责任与角色。笔者认为,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会因为形势发展变化而改变的,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经费的压缩,政府要担负更多的公共服务责任,在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还应该通过创新机制,吸纳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参与到公共服务体系之中,这其中政府应该是规划与协调的角色。譬如政府可以作为私营部门提供服务的规范者,也可以作为订约人,与私营实体或非营利组织订立合同,向这些实体购买公共服务。 据媒体报道,珠海市2008年就启动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上进行了先行先试,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主体、人民群众主人”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社区需要各种社会服务,政府无法兼顾怎么办?珠海的做法是让社会组织来补充,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2010年7月,该市梅华街道与梅华社工服务中心签约,尝试以专业社会工作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将原本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完成。2011年9月,该市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使这类公共服务的供给常态化、多元化、规范化。 推动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必须继续深入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的途径,珠海市的做法对此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意义。期待这样的探索和改革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推行,以利于促进公共服务的优化、社会自治功能的增强和基层公益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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