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把握好“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个重要着力点是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我国现有1200多万家企业,其中957万家是私营企业,私营企业中90%以上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其发展状况已经成为我国实体经济的晴雨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是巩固和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
小微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发展实体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创业及就业门槛低,具有很强的吸纳就业能力。它们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了我国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是保障民生和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力量。
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发展实体经济需要科技创新,而小微企业是最活跃的科技创新主体。它们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唯有不断加强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调查显示,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占到80%以上。
小微企业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重要平台。只有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成长起来,我国的实体经济才会更加稳固。我国小微企业在创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学习、管理和创新,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和技术管理人员不断成长,成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人才支撑。
当前我国相当数量的小微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突出表现为生产经营成本高、税费重、融资难、招工难。
成本高挤压了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近年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高,国内劳动力比较优势减弱,土地征用、商铺租赁、劳动用工等费用纷纷上涨。生产经营成本的提高,使许多原本就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小微企业利润微薄。
税费重削弱了小微企业投资实体经济的意愿。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税费负担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面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性收费项目过多,企业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在工资中的比重相对偏高。由于获利空间小、税费重,许多投资者对实体经济缺乏兴趣和信心,转而投向虚拟经济。
小微企业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小微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也很难获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现有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且贷款利率偏高。
招工难导致小微企业发展缺乏人力资源保障。小微企业面临用工“三难”现象,即引进高端人才,小企业比大企业难;聘用技能人才,小城镇比大城市难;招收普通工人,东南沿海地区比西部地区难。我国劳动力供给增长的减速和新生代务工人员就业取向等的变化,导致小微企业招不进、留不住职工现象日趋严重。
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应把扶持小微企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努力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政策。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和税收体制改革,逐年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明确专门用于小微企业的比例;改善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方式,扩大小微企业的受惠面。对小微企业实行结构性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探索改革社会保险费缴纳体系,实行大、中、小、微企业差异化费率。注重对创业初期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免除其在开办过程中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划拨专项资金,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对创业人员进行政策和专业知识培训。
创新金融体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落实“六项机制”(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审批、激励约束、专业化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和“两个不低于”(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增量)要求。同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发展村镇银行、科技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探索制定以专利、品牌、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贷款的具体措施,完善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放宽小企业债券融资条件,鼓励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创建小微企业征信机制,整合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小微企业集群发展。加快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建设步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地域性与行业性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注重培育各类商会、协会,为小微企业集中提供信息、培训、维权等服务。建立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元化发展的用工和人才服务体系,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的人才瓶颈制约。培育发展一批以大中型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为纽带、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示范产业集群,形成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配套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资源集约、产业集聚、服务集中的集群发展战略联盟。把建立创业基地与产业集聚发展结合起来,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尤其是成长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的小微企业,鼓励它们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