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保护离不开蜗牛行动
2012-03-16   作者:傅达林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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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容忍等于十次鼓励,对每一次侵权绝不退让,每个人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版权,就能一点一滴改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央视新闻频道聚焦“苹果涉嫌盗版作家集体维权”事件,一场涉及数十名作家、索赔超过5000万的官司,正在成为人们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期待!
  网络盗版猖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作品没有得到授权就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上架出售,甚至免费下载,对这种公开的侵权若不是忍无可忍,作家们是不会选择通过集体维权方式宣战的。从去年“3·15”50位作家、出版人联名声讨百度,到今年1月北京市二中院对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公司侵权正式立案,著作权人基于私利而寻求法律救济,注定蕴藏着另一番公民行动的难能可贵。
  “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这是作家维权联盟的一句口号,同时也表明了个体维权的公益性价值。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达53万家,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作家们选择苹果博弈,既有侵权恶劣程度的原因,也不排除欲借苹果的影响力而“杀鸡给猴看”。
  作为人类智力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受保护的意义早在法国1791年专利法中就有淋漓的表达:“所有发表或实施的对社会有用的新颖的构想,本来就应属于研究出这种构思的人,如不承认产业上的发明为其创造者所有,就等于无视人权。”侵犯知识产权就是对知识创造的掠夺,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更大的恶果是宣扬一种“坐享其成”“不种树光吃梨”的坏风气,窒息社会创新与技术进步的活力。
  即便有国际和国内的立法保障,但网络版权保护依然成为世界性难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公众普遍的版权意识还没建立起来,整个版权市场法治权威严重不足。网络盗版“免费的午餐”对许多人来说诱惑难挡,面对强大的数字平台,著作权人的叫板如同“蚍蜉撼大树”,需付出高昂的成本。
  如何破解这种困局?力量仍在于著作权人自身。一次容忍等于十次鼓励,对每一次侵权绝不退让,每个人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版权,就能一点一滴改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或许在万里长征的网络版权保护道路上,这种维权显得犹如蜗牛般细微,但正是持久的汇聚而成的蜗牛行动,才能推动尊重知识产权社会共识的最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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