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今年“3·15”的活动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直面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集中反映了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关切,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内涵丰富,意义深远,非常重要。 这些年来,我国消费环境不断优化,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相关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据统计,2011年仅消协就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57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亿多元;全国工商系统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处理消费者申诉84.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产品和服务仍然存在质量缺陷,尤其是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商品与服务,如住房、医药、车辆、家电、家居、旅游、金融、保险等方面,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最近在多个大中城市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食品安全仅次于物价,已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话题。 消费与民生紧紧相连,消费安全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拧紧消费的“安全阀”,保障消费安全,符合广大消费者的愿望和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扩大消费的前提。只有认真关注和切实解决消费领域中的安全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人们有条件大胆消费、放心消费,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驱动力。 拧紧消费“安全阀”的工作千头万绪,事涉多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作用十分关键。经验与实践一再告诉我们,保障消费安全必须依靠健全的法规制度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商品经济越发达,越需要通过明确的质量安全标准和严格的检查监督手段,尽可能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现阶段我国商品和服务市场日新月异,人民群众在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的同时,对商品和服务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商品和服务标准中的安全指标,密切关注消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漏洞,不断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督促行业、企业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努力拧紧消费的“安全阀”,保障消费安全,更是广大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提高产品质量主体在企业,质量出问题根子也在企业。几年前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已经给出了深刻的教训:“业无诚信不兴”,质量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生存之道、发展之基。一个不讲质量、不重诚信的企业,必将会遭到市场的淘汰。因此,所有的企业都应围绕质量问题抓管理、创品牌,从原料进厂、加工生产,到产品出厂、市场销售,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把质量关,进而靠质量和信誉赢得市场认可、消费者信赖。 保障消费安全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随着今年“消费与安全”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社会各界对消费安全问题的认识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迎接我们的将是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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