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2年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在中国成立了第一个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来,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业已经走过整整20年的历程。截至2011年,中国创业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达到3997家,2011年全年披露PE投资案例695起,其中披露金额的643起案例共计投资1740亿元,案例数量和金额同比增长分别为91.5%和165.9%。 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已成为我国企业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规模扩张、推动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及经济发展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中国本土已经涌现了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和一批经典投资案例的优秀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2011年前11月,募集完成的基金中有人民币基金180只,募集到位资金1200亿元;外币基金24只,募集资金约合人民币830亿元。外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情况已经被彻底打破,本土机构不论在基金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还是项目投资方面的活跃度都超越了外资基金。这为拓宽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提供了更丰富的市场选择。 但是,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主要还是一些私营企业和富裕的个人;而在国外成熟市场条件下,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金、证券基金,以及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 另一方面,我国居民投资方式少,投资收益低。居民传统的投资方式仍然是储蓄、国债、基金、股票和房地产。拓宽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有利于为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更多选择。 在私募股权行业日益成熟的背景下,建议拓宽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逐步建立起一个包含金融机构、境外资本、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资金、富裕个人及社会闲余资金在内的多元化资金来源体系,丰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 首先,建议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分类管理(类似证券公司A、B、C、D、E级五大类11等级),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筹集基金。通过分类管理,综合评价基金管理人的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财务稳健和风险控制状况等,同时根据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基金管理人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其次,促进符合规定的信托资金“入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是一种重要的投融资渠道,通过规范信托的融资和投资,允许和扩大信托“入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拓展信托的投资渠道,提高信托的投资收益。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入股”,也有助于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能力。 最后,扩大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专项资金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入。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累积结余预计可达2.7万亿元,但社保基金投资私募基金的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按成本计)的10%;保险企业可运用资金余额达57257亿元,但保险机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总资产的5%;企业年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还未放开。可研究扩大上述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比例的条件,适时扩大上述资金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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