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日前公布了《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
》。该规定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盘中涨跌幅较开盘价达到10%时,临时停牌直至当日收市前3分钟进行集合竞价;二是当日换手率达到50%时,临时停牌直至收市前3分钟进行集合竞价。
新的警示性停牌制度较原有规定更严厉:一是触发停牌的涨跌幅条件更求更低,这无疑是加大了对中小投资者盘中非理性追涨的警示力度;二是增加换手率50%的触发条件,这使那些专事打新并在上市首日卖出获利投资者的“盈利”难度加大,未来投资者投资一级市场,必须将更多精力放在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上。
新规定的主旨在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一线监管机构不久前发布一份报告显示,参与上市首日炒作的主要是中小投资者,部分个人“炒新”行为倾向明显,无视风险,盲目追高,推高股价,最后损失惨重。统计表明,在股价被拉升后追高买入的账户中,约有94.7%的账户亏损。相比之下,在新股上市首日全天交易中,基金、券商、保险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表现相对理性,较少参与首日买入。因此,对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是必要的,警示性停牌就是风险提示的一个方面。
过去一两年,新股“三高”和上市首日非理性炒作引人注目,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失衡已成为A股制度性缺陷的一个显著方面,备受关注。此种弊端除造成中小投资者的巨大损失外,还破坏了整个市场的定价效率。
必须认识到,新股高价发行本质根源还在二级市场。由于一级市场在前二级市场在后,所以人们很容易从直观上得出一级市场决定二级市场的错误印象。解决一级市场乱象,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在一级市场上加强监管、建章立制无疑是必要的,但促进二级市场理性交易和有效定价,从长远看实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此次加大新股上市首日警示性停牌,思路无疑是正确的。
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提高警示力度只是促进二级市场理性交易的手段之一,是某一阶段的选择,只能当作“扶中小投资者一程”的工具,不能当作长效药。从长远来看,交易理性化有赖于市场生态和投资文化的转变,如在加大打击交易操纵行为和对投资者进行大量警示之后,投资者变得成熟,则上市首日交易的种种阶段限制性制度安排就可以逐步退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