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我国已经度过了二十五载,尤其近些年在媒体的大力宣传下,每逢此日总能掀起一波打击不良商家的高潮。虽然有应景之嫌,但经过这些年的培育,消费者还是逐渐养成了维权的意识。而说到维权,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假冒伪劣、态度恶劣之类的日常消费,却对金融消费维权较为陌生。 在我国,金融消费维权的薄弱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体制因素,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很长一段时间都属于“官办”。即便经过了一系列的商业化改革,目前银行仍具有半官方色彩,所以金融消费维权类似于“民告官”,面对侵权消费者往往选择了“忍气吞声”,吃个哑巴亏;另一方面则是技术层面,金融领域知识较为专业,不像买菜、买衣服谁都能说上几句,一般消费者受制于信息的高度不对称和高昂的维权成本,而放弃投诉和维权。 扭转这一局面不光是培养消费者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敢告,还应设立合法渠道让消费者告之有门。目前来看,金融类消费缺乏有效渠道的维权渠道,既然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金融机构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为何不在这“三会”之下设立对应的消费者投诉部门,专门受理相关案件。另外,配套的法制建设也亟需跟上,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法对金融消费这类特殊的消费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需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金融权益保护范围以及如何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法律体系的完善不仅是条款的制定,还要有配套制度使得其能有效执行,针对金融的专业性,还应推进金融专家陪审制度的建立完善,金融纠纷一旦诉诸法律,仅靠法律人士难以独立支撑,那么在陪审团引入银行、券商等专业人士才能弥补这种信息的不对称。 全国消协最新发布的2011年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金融保险服务投诉3,919件,同比增长3.8%。随着金融市场的发达,相关投诉也逐年递升,而在金融保险投诉中,银行的问题尤为集中。在报告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用卡办卡容易销卡难,收费名目繁多;二是普通客户窗口排长队,理财和VIP客户窗口长时间闲置;三是银行单方为消费者定制服务项目,未履行告知义务乱收费;四是医疗保险投保容易,办理理赔障碍重重。 不难看出,消协受理的金融投诉的问题主要还是在技术层面较易处理的非投资服务,而对于负面新闻频传的投资性服务如理财产品之类,由于专业性更强,产品设计五花八门,消费者更是有苦无处说。这也就回到了当事者的另一方银行身上,作为商业银行,就应当遵循商业规则,交易双方的银行与客户应当处于信息对等的地位,为此银监会联合三部门发文要求银行明码标价不得欺骗消费者。而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监管部门更是接连发文整顿规范,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明示风险与收益,拟建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这些都是买卖双方信息对等的一个基本要求。 解决金融消费维权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要求在硬件方面有相关的制度和法律为之配套,更需要金融机构能够转变观念,依靠信息壁垒蒙蔽消费者终究只是短期利益,在长期的竞争中消费者会用脚来投票,唯有放低身段,真正以消费者为本,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把客户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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