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不久前欧元区财长就希腊第二轮救助方案达成协议,由欧盟、欧央行和IMF携手向希腊提供总额为1300亿欧元资金,但要求希腊在2020年之前将债务占GDP之比由当前的160%降至120.5%,救助资金将在2014年之前逐批发放。笔者认为,第二轮救助计划虽然短期有效,但不足以扭转当前希腊债务危机,希腊债务危机仍存在不确定性。 这是因为,要实现对希腊的债务下降要求和财政可持续的救助目标,除了欧元区各官方债权人要以不同的形式为希腊减轻债务外,私人部门债权人的债务减记幅度更要足够大,重组后的新债券利率也要足够低。 可以说,让私人投资者同意减记债券价值,是欧元区各国同意向希腊提供第二轮救助的条件之一。目前私人部门债权人持有约2000亿欧元希腊国债,根据国际金融协会与希腊政府最新达成的私人部门参与(PSI)计划要求,私人部门债券持有人要接受其所持希腊债券按面值减记53.5%,按净值计算减记约70%。 这个PSI协议被贴上了“自愿”的标签,以免触发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信用违约互换(CDS)的支付,避免类似雷曼破产的重大系统性风险发生。另外,该协议还要求全体私人债权人都参与,希腊将引入“集体行动条款”来强制债务重组,即在66%的私人债权同意的情况下,就等同于全体债权人同意减记。 实际上,对私人部门债权人而言,参与希腊债务重组是不得已的选择,因为若不参与债务重组,无论是官方救助人还是私人债权人都将遭受巨大损失,很可能血本无归。相反,若参与重组,至少还可以得到由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提供的部分现金以及30年期的希腊债券,新债券利率前3年为2%,接下来5年为3%,往后为4.2%,这将大大低于市场利率。显然,相较于去年10月欧盟峰会达成的共识,此次私人债权的减记幅度更大,新债券利率也更低。 此外,欧元区财长还列明了希腊获得第二次救助的其他三大条件——希腊议会务必批准新紧缩方案、希腊执政联盟各政党必须作出书面承诺以保证新紧缩措施在4月大选后继续实行,以及希腊必须在2012年内削减赤字33亿欧元基础上额外削减3.25亿欧元并明确减支途径。 由于目前希腊急需新救助资金,以避免在3月20日因无法偿还到期的145亿欧元的巨额债务而无序违约。若果真违约,希腊就面临国家破产,很可能会借机拒绝偿还所有债务,希腊国债的债权人将蒙受巨大损失,希腊也可能因此而被迫退出欧元区。由此,将导致存款和资本的大转移,欧洲经济将出现显著倒退,这是欧元区国家都不愿意承担的风险。这也是欧盟各国不得已出手救助的主要原因。 当然,新救助方案达成协议,并不意味着希腊已经获得了资金。为获得第二轮救助款,希腊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在2月底欧元区各国政府和IMF在新方案上签字之前,希腊必须满足24项“先期行动”的要求;其次,希腊政府必须同意国际监督人员常驻希腊,实时监督希腊政府的支出决定;再次,救助金打入一个托管账户,要求希腊确保该账户的余额始终足够清偿至少3个月的应偿债务。 从短期看,第二轮救助方案将使希腊避免债务违约,暂时缓解了希腊债务危机,并给予希腊进行改革和经济恢复可持续增长的时间。但从中长期来看,没有经济增长的财政紧缩不会实质性地解决债务问题。 因为,据IMF文件称,救助计划的两项核心目标——降低希腊债务和提高该国竞争力之间存在本质冲突,增强竞争力使已持续多年的经济萎缩恢复增长仍需要数年时间,但工资水平下降却会加深近期希腊经济的衰退程度,令希腊政府更难以承受债务负担。因而,在第二轮救助资金用完后,希腊很可能马上需要进行第三轮救助。届时,希腊债务问题乃至其退出欧元区将不再对全球经济金融构成威胁,欧盟各国还会进行第三轮救助吗? 有必要一提的是,尽管第二轮希腊救助协议已经达成,但这只是给了希腊债务危机一次喘息的机会,希腊债务危机还远未到实质性解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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