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归真堂的法律与人道问题
2012-02-29   作者:浩瀚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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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起来,有关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议,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早在几年前就有媒体对归真堂大加挞伐,但至今仍然是一场“口水战”,道理纠缠不清。对于归真堂事件,只有法律的归法律,人道的归人道,才能从争论的云遮雾罩中理清脉络。
  从法律上分析,要说归真堂“活熊取胆”违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归真堂活取熊胆不涉及猎捕和杀害,并不违反这一规定。并且《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没有关于禁止虐待动物规定《民法通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原则、公司法关于股票上市的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虐待动物。所以,归真堂“活熊取胆”生产与上市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但是,归真堂生产含有熊胆粉的产品作为保健品卖,存在法律上的问题。因为,根据《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的规定,卫生部2001年起不再审批作为保健品的熊胆粉,从这个规则出台开始,熊胆粉的原料不可以再用于任何保健食品。而且,该规定出台前,卫生部只审批过两种含熊胆粉的保健品,都不是归真堂生产的。但是,归真堂以保健养生为加盟定位,销售熊胆茶等含熊胆粉的保健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所以,从法律角度上讲,人们不能阻拦归真堂“活熊取胆”生产,也无权阻拦归真堂的产品流通。但是,向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要求他们进行查处。
  人道的角度上讲,反对“活熊取胆”的人士有权号召大家关注归真堂“活熊取胆”事件,有权号召大家不选择使用归真堂含有熊胆粉的产品。从人道角度谈,反对人士还有一个领域大有作为,那就是呼吁反虐待动物立法,推进保护动物福利的法律出台。目前,归真堂“活熊取胆”虽然为现行法律所不禁止,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状况应当继续存在。
  只有法律的归法律、人道的归人道,我们才能进退有据,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市场经济自由与促进人类文明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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