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型跨国银行的调查正逐渐演变成一个全球性的举措。自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从美国监管机构开始对华尔街银行展开调查,到美国政府跨国针对欧洲一些银行进行调查,再到美、欧、日监管机构联合对大型银行开展调查,被调查的对象越来越多。同时,遭受调查的范围也从银行的贷款等业务延伸至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甚至利率、汇率业务。
“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各国还是全球范围内针对银行业经营的法律法规的愈加严厉是必然趋势。同时,监管法规及法律的国际化是大势所趋。”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周,瑞银集团承认对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进行操纵,瑞银是第一家承认参与操作Libor的金融机构。据境外媒体报道,有熟知内情的消息人士称,在向执法官员的一系列信息披露活动中,花旗集团和瑞士银行已经向美国、英国、日本和加拿大监管机构提供了此前受到严密保护的细节信息,其内容是关于这两家银行及其他银行的交易员如何影响以日元计价的伦敦银行间拆借利率。
法律官员表示,目前瑞银正希望能赶在其他银行机构承认犯错之前,首先向监管当局主动坦白,并以此避免被施加巨额罚金的命运。英国伦敦金融城RPC法律事务所的一位监管律师Steven
Francis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战术,也是一个老套的方案。按照竞争法,在卡特尔组织(一般指限制竞争性行为的产业组织)中先告发者享有一定的优势。”
自北美、欧洲以及日本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操纵Libor展开调查以来,其范围不断扩大,目前至少有瑞银、苏格兰皇家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和花旗集团等5家金融机构都是被调查的对象。而据消息人士称,现在这项调查预计将扩大至以日元计价的交易活动以外,从而将更多的金融机构和交易商覆盖在内。与此同时,已有多家银行的10多名交易员因涉及此次调查而被解雇、停职或者安排“行政休假”。
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执业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对于金融机构操纵市场的调查举证往往比较困难,但是当前瑞银承认操纵行为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口,其他参与操纵Libor的银行承受的压力会更大。不过,这一调查不会很快结束,应该还要延续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
至于调查结束之后各个银行将遭受何种惩罚,上述律师表示,这种针对金融行业的跨国调查并不多,“而且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尽相同,因此很难判定会对银行采取怎样的惩戒措施。不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参照国际垄断法等法律规范,而且巴塞尔委员会对全球银行业的监管也有一些相应的规定,可以用来作为参照。”
不过,他同时认为,最终,银行业无非就是面临监管机构两方面的惩罚,一是禁止银行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从事类似的业务、收缩业务范围,或者对违规、违法情节严重者进行长时间的禁入;二是银行肯定将交付巨额的罚款,这已经是欧美银行处理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官司时的惯例。
不过,奚君羊认为,全球各国监管机构对于金融行业的监管理念和观念正在发生一些本质性的变化。“西方国家对于金融行业的监管主流方式是,提供宽松的市场环境,然后进行事后监管。而这一点正在发生改变,美国监管部门已经提出了对金融行业必要的事前监管和审核制度。”奚君羊指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全球范围内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对金融行业监管愈趋严厉是必然之事。”
奚君羊进而指出,对于金融行业而言,监管改革更为重要的是各个国家之间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全球各国已经意识到加强金融行业国际监管和沟通的必要性,必须要有一些全球性的标准及规范,因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营已经越来越全球性了。”
日前,有消息指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向结构性融资热潮的原主要设计者勒科达(Alexander
Rekeda)发出警告,说正在考虑向此人提起民事起诉,罪名是他在一桩已崩盘的住房抵押贷款债券交易中误导投资者。瑞穗金融集团的一位发言人称,SEC一直在要求该行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该行目前正在处理此事。
另外,瑞士联邦副主席兼财政部长伊夫琳·威德默·施伦普夫在首都伯尔尼宣布,瑞士联邦委员会将于今年9月前出台具体措施,确保瑞士银行来自外国顾客的资金都是他们缴纳所得税后的合法收入。伊夫琳·威德默·施伦普夫同时指出,今后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也将成为瑞士反洗钱斗争的重要内容。这美国政府从2010年开始对美国居民海外资产展开全面税务调查之后,瑞士政府做出的最为直接、正面的回应。
“在涉及银行客户海外避税方面,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家采取了较为一致的行动,也迫使瑞士银行做出了改变,甚至付出了业务分拆的代价,可以被视为全球监管合作取得成功的典范。”不过,上述律师进而指出,“瑞士有严格《银行保密法》,所以要落实加强对国外客户审查这一举措,将面临不少法律障碍。而凡是涉及到各国法律层面的监管合作难度都会很大。”
目前,在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博弈中,监管机构基本占据了上风。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SEC已针对美国银行提起诉讼,而几乎所有的官司最终都是以金融机构缴纳巨额罚款来与监管机构达成和解。
“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互相牵制的格局。对那些大型跨国银行而言,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官司往往反而是比较容易处理。”上述律师指出,“接下来让银行更难应付的是,由于监管部门调查所引发的一系列来自投资者的民事讼诉。”
去年,摩根大通和美国银行的投资者对这两家银行发起指控,寻求追回45亿美元“有毒”抵押贷款债券的损失。投资公司Sealink
Funding
Ltd称,该公司在2005年和2007年从摩根大通买入了将近24亿美元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从美国银行买入了16亿美元同类债券,而这两家银行在出售这些债券时向其提供了有关贷款质量的误导性材料。
上述律师表示,随着近期各国监管机构联手调查各家银行操作Libor事件的不断推进,这些大型银行接下来很可能将面临来自各方的法律问题。Libor主要是用于确定全球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影响全球总值超过360万亿美元的住房和汽车贷款,公司贷款和衍生品的定价。“一旦银行操作Libor被具体定性的话,很多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将归咎于银行对于Libor的操纵。”
而除了来自机构投资者的指控外,个人投资者对于银行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多。“在与大型金融机构的对抗中,个人投资者往往显得力量单薄。但是近年来,美国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开始从事替个人投资者与银行打官司的业务。这些律师事务所将一些状告同一家金融机构的个人投资者集中起来进行集体诉讼。尽管官司很难打,但是近年来这类官司的胜诉率大幅上升,而且一旦胜诉,投资者往往都能获得较多赔偿。”上述律师指出,“这对银行来说,无疑是一项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