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经济工作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就是要着力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形成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发展的格局。
扩大内需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10%左右的高速增长。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约47万亿元人民币,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约5500美元,已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国家行列。大多数工农业产品产量和货运周转量位居世界第一位。但另一方面,人们所感受到的生活水平提高与经济高速增长存在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四个原因:一是效益问题,经济高速增长所付出的代价和成本过高,人们没有从高速增长中得到相应的实惠;二是结构问题,即新增财富中相当大的比例转化为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三是社会最终产品分配不合理,收入差距扩大;四是出口高速增长所积累的财富一部分转化为外汇储备。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从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扩大居民消费切入,把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所谓全面小康社会,不仅仅是人均GDP水平的提高,最主要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能够普遍过上较为宽裕的生活。
扩大内需是顺利实现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从2001年开始,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进入新一轮扩张阶段。2001—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78万亿元,其中工业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0%,而且主要用于新建项目。各地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使工业生产能力和产品产量迅速增长,2010年与2000年相比,200多种主要制造业产品的生产能力分别增长2到20倍,但同期我国总人口只增长了5.48%,这就意味着新增工业产品的供给能力绝大部分要依靠提高人均消费水平来吸纳。社会扩大再生产理论揭示的经济规律是生产决定消费,但消费反过来也决定生产。如果消费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商品难以通过流通和分配环节进入消费,就会出现生产能力过剩,并将导致企业减产、停工甚至倒闭。因此,追求经济增长必须改变重生产能力扩张、轻消费市场开拓的观念,充分认识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对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战略意义。
扩大内需是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虽然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扩大出口来利用国内工业生产能力,但出口的扩大要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我国的国际贸易条件已经并正在发生变化。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已历时3年多,大多数发达国家还没有找到解决经济衰退、失业加剧和财政赤字扩大问题的有效办法,因此不得不抑制国内需求,减少进口;与此同时,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工业,以所谓“公平贸易”、“平衡贸易”为借口,重拾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出口贸易增长形成制约;美国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美元贬值,使我国外汇储备的价值缩水;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和预期依然存在,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都将弱化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将使我国进出口贸易出现增长速度下降的趋势。国际贸易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在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扩大国内需求。
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扩大内需的难点在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在宏观层面,首先要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提高消费率。积累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途径:一是企业利润转化为投资,进行扩大再生产;二是企业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用于投资;三是银行将居民储蓄通过贷款转化为企业投资;四是政府财政或借债用于投资的支出。“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国的积累率都在40%以上。2010年我国积累率上升到48.6%,比2000年上升了13.3个百分点;消费率为47.4%,比2000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作为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保持较高的积累水平是必要的,但近年来我国积累率的上升幅度已超出合理的界限。根据经济增长的一般规律,经济增长速度与积累率或投资率成正比,与投入产出系数成反比。“十二五”及以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7%—8%,因此较为合理的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应是消费率不低于60%,积累率不超过40%。
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2002年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率平均在25%左右。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27.81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69%。根据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按不变价格计算,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比例保持在2∶1的水平较为合理,既可以避免经济过热,也能够避免国内需求不足。“十二五”时期,要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应控制在16%左右。由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中78%以上来源于投资主体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因此应通过调节信贷规模、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严格市场准入标准等途径,抑制固定资产投资的盲目扩张,保证固定资产投资的适度增长。与此同时,应引导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加强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型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农村电网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对现有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加快城镇保障房、公租房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消费需求扩大的重要因素。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前提条件,调节的重点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一是改善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提高企业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得的比例,有助于企业提高员工收入。二是理顺企业与员工的分配关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员工工资水平。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形成常态的工资增长机制。提高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并通过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继续完善医疗、养老和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消除城乡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扩大消费需求的难点还在于农民的有效需求不足。2010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919元人民币,即使全国农民当年纯收入都是现金并全部用于购买消费品,也只占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万亿元的1/3。可见,农民现金收入低是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所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非农产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难点和着力点。
改善消费环境。这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保障。改善消费环境就是规范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健全流通秩序,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和定价机制,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放心地买到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物有所值的商品和服务。改善消费环境,首先要求商品生产和经营主体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利润。这种社会责任首先是强制性的,即按照国家的质量技术标准生产和销售合格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加强行业自律,遵守商业道德。其次,现代市场经济是有规则的经济,买卖自由的前提是经营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必须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平交易要靠有序竞争来实现,竞争是实现优胜劣汰最有效的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克服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能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第三,降低流通费用,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价格是影响消费的最直接因素。生产成本、流通成本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我国劳动力成本较低,决定了消费品工业生产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大多数工业品生产能力供大于求。但是消费者普遍感到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偏高,一个重要原因是流通环节的费用和利润偏高。降低流通费用,理顺工业与交通运输业及商业之间的关系,是实现商品最终销售价格合理化的重要条件。降低流通费用的途径是:优化生产力布局,减少不合理运输;理顺铁路、公路运输收费标准和机制;调整物流业的产业组织,建设社会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减少流通环节,避免层层加价;调整商业、服务业税费;规范和降低零售商业的场租费用。
处理好房地产市场与扩大内需的关系。城镇房地产业是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它的健康发展对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但房地产价格过高,又会抑制需求,一是抑制对商品房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二是加重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削弱其对其他消费品的购买能力,压缩其他产业的市场空间。因此,必须继续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应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把房地产业的利润水平调节到全社会资本平均利润水平,使商品房价格回归到与当地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相适应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