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设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24日挂牌。这是河南首家挂牌的试点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将陆续在全省各级法院设立挂牌。 据统计,2008年以来,郑州市两级法院年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00多件,约占一审传统民事案件的15%、二审传统民事案件的30%。一审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15%,说明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众多;二审案件占全部二审案件的30%,更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的复杂,不仅需要法官熟知劳动法律法规,更要深入企业、熟知劳动者维权的实际困难,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时,更好地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如今专设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庭上的法官为了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必将更加深入了解劳动者在维权上的困难,掌握劳动者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为劳动者维权保驾护航。因此,河南各级法院都将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值得期待。 一是期待法庭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审理时,能做到更快、更及时。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打维权官司,最怕的是拖延时日,用工单位就在城市里,可以边生产边打官司,然而农民工却要为打官司而在城市里停留,住要进旅馆,吃饭要进饭店,因此劳动者维权最大的担心是“耗不起”。过去法官常常因为手上还有其它官司,而且有些民事官司的诉讼费用特高,就可能拖延了收费低廉的维权官司。 二是期待法官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牢记自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法官,依法用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譬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有法可依的法条,如果在判决企业拖欠工资时,真能依法给劳动者判得“二倍工资”,就能减少当前普遍存在的用人单位“拒绝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大大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维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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