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的一年,中央企业不仅各项经济指标再创新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企业改革也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如股份制改革、战略重组、三项制度改革等。
作为“共和国长子”,中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既是责任,也是义务,更应该是表率。关键在于,央企在发挥正面积极作用的同时,各种负面消极影响似乎也一直伴随着企业。特别是垄断央企,可以说负面新闻不断,如“团购房”、“天价酒”、“高价灯”以及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等。也正因为如此,对央企来说,如何在发挥“长子”作用的同时,不再负面新闻缠身,不再让公众失望,可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出路就是改革,即通过改革来转换企业的经营模式、经营方式,以及改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角色定位,实现“做优做强”的目标。
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央企推出的各项改革措施,更多的是满足于量的扩张,而不是质的变化,更多的是考虑规模的扩大,而不是竞争力的提升。即在现行体制下的“小打小闹”,始终没有在体制方面有大的创新与突破。
这几年,进入世界500强的央企逐年增多,在世界500强中的位次也在不断前移。但是,与其他500强企业相比,央企除了在规模和垄断效益方面占有一定优势之外,在技术、品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有几个央企能够与其一决雌雄呢?即便在国内,又有几个央企能与华为这样的民营企业相比呢?
要让央企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真正能够“做优做强”,就必须突破体制瓶颈,实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就是要让央企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虽然从企业性质的角度看,央企也是市场经济主体,但站在体制角度分析,央企就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了。特别是垄断央企,行政色彩之浓、行政意味之强,已与“企业”之名大相径庭了。产生的后果,就是经营不按市场规则办,管理不按现代企业制度做,造成规模扩张与管理提升不同步、市场拓展与效益提高不互动。不要看这几年央企的规模扩张很快,效益的提升也很好。实际上,有多少是真正通过市场打拼出来的呢?又有多少是通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呢?公众很有数,企业更有数。
可以说,垄断是央企改革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最大难题,也是最大障碍。众所周知,《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已经正式实施了,但是,从实施4年来的情况看,基本属于摆设。不仅反垄断之剑没有真正出鞘过,而且相关的配套措施到现在也没有露面。如此,反垄断不仅显得迫切,而且显得无奈。反垄断之剑何时才能真正出鞘,不仅是摆在央企改革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摆在相关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更是市场经济秩序能否真正完善和健全的难题。如果反垄断问题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央企的改革也难以承载太多期待,而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也难得到很好体现。所以,在下一步的改革中,央企能否走出垄断束缚,找到一条可以突破的通道,对央企“做优做强”十分关键。打破垄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关键在于要有行动,要有进展。
说到央企改革,还有一个方面的问题不能不提,那就是经营者的选拔和任用。因为,目前的央企在经营者的管理方面,很大程度上走的还是行政套路,即由中央或相关职能部门任免。只要任免制不取消,只要央企经营者的选聘不按市场规则进行,央企就很难走上市场化轨道。基础管理薄弱、风险防控不力、投资缺乏理性以及“一把手”权力过大、贪污腐败等方面的问题,就很难解决。要做到这一点,问题显然不在企业层面,而在决策层和管理层。那么,决策层和管理层能把权力下放,交给市场,交给企业吗?
这几年,央企的过度扩张,特别是向地方扩张,不仅给央企自身的发展留下了许多隐患、造成了许多损失,也给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央企为什么这么重视扩张速度、重视企业规模,一定程度上,与有关方面推行的改革重组和薪酬考核策略有关。因为,一旦企业规模上去了,所谓的效益提高了,央企经营者的业绩也就好看了、薪酬就水涨船高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央企规模的快速扩张、效益的迅速“提高”,对国民经济来说,属换汤不换药,对企业来说,也是害多利少。相反,企业的竞争动力却在这种扩张中越来越弱、越来越小。所以,以什么样的方式鼓励企业扩张,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管道扩张,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基本的观点是,对央企经营者的薪酬考核,应侧重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而要淡化资产规模和不靠谱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