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史上第一起证券公司分析师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抢帽子”的操纵市场案日前被正式通报。笔者认为,“叶志刚案”的真正意义一方面是表明证监会对这种“抢帽子”的操纵案件的零容忍态度,另一方面则是给行业内的分析师以警示,下笔之前一定要三思,以诚信执业为根本。 证券分析师由于扮演市场观察者和参与者的双重身份,原本应该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本应是一件严谨的事情。但是,频频曝出的负面消息使得证券分析师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有投资者将证券分析师发布的研报当做“反向指标”来运用。 2011年以来,自中国宝安的“石墨门”始,中国证券市场券商研报的发布乱象丛生,令人瞠目结舌的券商研报屡屡出现,遭到市场的普遍质疑。不靠谱的研究报告让投资者失去准确判断的同时,也让券商们脸面全无,净化中国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需求显得愈发迫切。 从成熟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的情况来看,证券分析师对于某个公司的评价可以往好的方向来说,但是出现过度夸张甚至是数据的失实和造假是绝对不允许的。 从法律方面来看,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而证监会颁布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发布研报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但是,仍有部分分析师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叶志刚案”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这个昔日的明星分析师成为了目前的市场禁入者。 有消息称,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主导下,券商研究报告的规范文件即将出台,预计本周征求意见稿有望讨论定稿。证券分析师的行为准则也将出台。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组织各家证券公司分管发布研究报告业务的负责人参加3月中旬举办的培训会。 对证券分析师和研究报告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不过,笔者认为,更重要的是证券分析师要建立起诚信执业的理念,诚信约束才是关键约束。与此同时,投资者在面对众多的券商研究报告的时候,也要擦亮眼睛,要把券商的研究报告仅仅作为投资参考的工具,作为分析素材,抛开单纯对结论的关注,深入研究报告的内在逻辑,用自己的头脑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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