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这一判断以及相应出台的政策举措,必将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补上“三化”同步的短腿
“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大战略的两个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有机组成部分,缺一不可。从全国来看,目前城镇化水平提高较快,2011年末城镇人口达6.9亿,城镇化率达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同时,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但农业现代化在“三化”中仍然是短腿,农业现代化的速度滞后于城镇化和工业化。虽然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较快增长,但农村发展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物质技术基础仍然薄弱,农业竞争力不强,耕地和淡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加大,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所以,推进“三化”同步的着力点应放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到了必须更加依靠科技突破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的新阶段。发展现代农业,应把农业科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和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加强政策扶持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的基本支撑。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已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的应用必须综合配套。这就需要加强政策扶持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2011年我国农业科技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到52%,但与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每年经过中央和省级政府部门鉴定的农业科研成果有一万项左右,约30%可以推广,但实际转化率只有10%—15%。转化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农科教、产学研脱节,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因此,应以农民和农业生产需求为导向,加快科研体制改革,推动资源整合,打破部门、区域、单位和学科界限,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农业院校、科研单位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协同创新的机制,着力解决科技创新和农业生产脱节问题。
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在推广。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投入不足,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专业人员流失、人员老化、推广能力不强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技推广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三权的权限界定问题,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活动的区分问题,农技推广人员的待遇问题等都需要在政策上进一步明确。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切实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这些明确的政策举措必将有力促进我国农技推广事业发展。应确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功能,对公益性推广和经营性推广进行分类管理。稳定和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加快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国家办的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有责任、有义务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涉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应加快发展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多元化发展。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农民技术人员等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及涉农企业等农业经营性组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群众性科技组织,以及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院校等,是处于不同层次和位置、具有不同功能的农技推广主体,应对其推广功能加以区分和整合,着力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促进种业发展,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品种技术体系
科技兴农,良种先行。谁能控制种子,谁就能控制农作物生产和食物的供给。在种子产业的生物技术和转基因技术研究领域,目前大型跨国公司占据主导地位。世界上最大的一家跨国种子公司2007年的种子销售额达到49.64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3%。全球90%的抗虫棉和抗虫玉米品种中所含的抗虫基因来自该公司的产品。国内较大的5家种业公司2009年的研发投入为4400万元,不到该公司2008年研发投入9.8亿美元的1%。
要使我国的种业能与大型跨国公司抗衡,需要制定明确具体的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培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品种,抢占农业高技术领域的制高点。应加快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种子企业,形成大中小种子企业各具特色、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企业集群,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联合与合作,把我国的种业做大做强,防止出现外资控制我国种子产业的局面。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超过1.5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一些农村地区出现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现象,这就引出一个在中国谁来种田的问题。但事实是,自2003年以来我国粮食总产连续8年增长,粮食单产和人均占有量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蔬菜水果、肉禽蛋奶、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供给充足。这样的成就是如何取得的?其关键在于中央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扶持“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越来越完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得到加强,农业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农业有机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资本在越来越多地替代劳动,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应提高。
马克思说过,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只有更少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更多的农业资源,他们生产的剩余才能更多,收入才能增加,社会才能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在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2012年国家将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进一步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农机服务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培育从事现代农业的主体力量,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当前,我国农户构成是大量小规模兼业农户与少数专业农户并存,我国农业是市场化、专业化的农业与口粮农业并存。从变动趋势看,在兼业农户大量增加的同时,专业农户正在兴起壮大。全国各地涌现的各类专业种植户、养殖户、营销户是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他们从事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生产,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现代农民。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创造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和有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一部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年富力强的专业农民能在农业中创业、发展、致富,使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企业家以及从事现代农业的主体和主力军,并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鼓励他们开展联合与合作。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农业技能培训,使农业科技创新成果通过他们落实到农业生产中,传导到千家万户。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过程中,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模式如何实现规模经济?小规模农户如何走上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各个地区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混合型、多样化的农业经营模式,走的是一条兼容性较强的道路。从全国来讲,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以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发展现代农业,应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在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应防止一些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后导致农业非粮化、非农化倾向,更应防止一些工商企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圈占农民土地、侵害农民利益。只有从事家庭经营的农户生产积极性得到保护,他们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才有坚实的基础。
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
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应落实在生产上,最终应落实在农产品供给上。近年来,一些农产品的价格如同坐上了过山车,暴涨暴跌,给农户和消费者带来损失。小农户如何与大市场对接?农产品如何实现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跳跃”?农业生产者如何获得合理利润?一些农产品价格波动、产品滞销的现象说明,单个农户难以准确掌握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关系,分散的基层农民合作社或协会、基层乡镇政府、甚至县一级政府部门也难以把握大市场的需求,难以有效配置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对接。同时,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农产品以及食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越来越关心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如何对农业企业加强监管,从体制上消除或制约地方保护主义?在面对千千万万个小农户时,如何监督农产品的种植流程和实现产品的溯源?实践表明,建立一个有效的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要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就要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一个整合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各个相关主体(商务部、农业部及供销社等机构的有关部门、涉农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产品经纪人组织等)的更大平台,使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真正成为农户与农产品流通及加工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载体、促进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的纽带、各级政府调控农产品市场的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