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科学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历史性贡献的“煤城”、“铜都”、“林海”等资源型城市,大多形成了过于依赖资源的发展路径,随着资源逐渐枯竭,发展普遍陷入困境,迫切需要加快转型。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资源枯竭城市应抓住机遇,加快转型。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帮助资源枯竭地区实现经济转型。“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增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外需不足问题,我国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面临难得机遇。
认识不断深化。我国探索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已走过10年历程。国家先后批准实施了三批试点城市,给予政策支持,并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各级党委政府、学术界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问题进行了不懈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对转型的认识不断深化,涌现出一批成功转型的典型,为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参考。
政策措施完备。《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设立了针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国家发改委设立了资源型城市充分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并提出要探索建立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此外,一些地方还探索建立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等。
工作机制健全。目前初步建立了国家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资源型城市为主体的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国家发改委在东北振兴司设立了资源型城市发展处,负责推动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国家其他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都在各自领域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予以支持。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区域竞争能力。以加快转方式、扩内需为契机,着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引进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优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加速实现由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重点国有企业跨所有制、跨区域重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推进主辅业分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后发优势,实施二次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用活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主动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增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构建民生保障体系,凝聚转型发展合力。从群众最直接、最紧迫、最现实的需求出发,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扩大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和民间投资,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中的作用。抓住国家推进城镇化、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的机遇,做好矿区、林区的棚户区改造,实现住有所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贫困代际传递现象,特别是改善矿工子女受教育条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保证各项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支持转型、参与转型、投身转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