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切勿简单滚转了事
2012-02-20   作者:杨国英  来源:国际金融报
 
【字号
  数额庞大的地方债,终于到了难以为继的时候。有媒体日前报道,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有望获得再融资、分期还贷和延长贷款期限的政策。
  其实,类似信号早已于2011年10月即已释放,其时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参加“新浪麒麟论坛”时表示,高度关注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整改增信。此外,在今年1月初举行的全国金融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亦提出,对地方债存量债务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不能搞简单的“急刹车”、“一刀切”,避免局部风险引发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面对高达10.7万亿元的地方债务、以及近三年高达4万亿元左右的到期贷款,在债务总额极其庞大、且到期债务迫在眉睫之下,显然除此难有其他有效的应急措施。
  虽然,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财政部已于2011年10月,批复并实施浙江、广东、上海和深圳四省市的自行发债,以期将地方债务与中央财政进行切割,加大地方债务偿付的自我压力;此外,去年以来,江苏、云南等多省市面对二级公路债务的到期偿付,亦在尝试与所涉银行进行免息减压的协调沟通。
  可是,上述两种解决路径不仅杯水车薪、且远水难救近火。以地方自行发债为例,一则首批额度有限仅为251亿元、且目前仅限于四省市先行试点,二则在相关约束机制未健全的情况下,如果短期急速扩容地方自行发债,以期对冲地方债务的到期压力,则极可能事与愿违,陷入与上世纪90年代初类似的混乱局面;再以免息减压为例,一则根本难以解决当下到期债务的本金偿付压力,二则如仅限于二级公路债务的5000亿元左右,银行尚可能勉为其难,但如果放大至逾10万亿元的全部地方债务,则无论基于已经改制后银行的商业属性、还是银行自身的承压能力,均不可能与地方政府达成全面妥协。
  由此可见,对地方债进行滚转,之于当下而言,显然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承认地方债务滚转的相对合理性,并非说明地方债可以简单滚转了事。
  地方债切勿简单滚转了事。因为,如此不仅会大幅减少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从而加大我国银行业的坏账风险。更会持续占用我国银行业的信贷资金,从而大幅挤压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信贷额度。
  对地方债进行滚转,必须设定相应的前提条件。比如参与滚转的到期债务,必须综合评估其项目的在建状况、项目建成回报率等因素,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到期地方债项目,坚决不给予滚转;参与滚转的到期债务,其地方政府必须设定一定比例的财政支出递减计划,尤其是“三公支出”更应大幅减少。
  对地方债进行滚转,仅是无奈而为之的应急路径,而非根本解决之道。如果仅是对地方债务简单滚转了事,而不设定前提条件,则必然会累积成更为系统、且更难根治的隐患。此类悲剧有前例可循: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各地大规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因缺乏有效评估和信贷控制,其后陆续累积的地方债务亦是简单滚转了事,最终造成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银行业普遍性的技术破产。最后,中央财政不得不通过高达4万亿元的持续注资和冲销,才逐步恢复2004年后我国银行业的相对健康。
  10多年前的惨痛教训,我们不应忘记,更应引以为鉴。之于当下而言,地方债切勿简单滚转了事,而是必须设定相应的前提条件,从而达到既可解短期到期债务之急,又可防范中长期地方债务系统风险的双重目的。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人大监督地方债应成常态 2012-02-14
· 2010年度地方债资金超千亿未及时使用 2012-01-05
· 上海率先发71亿地方债 机构热捧 2011-11-16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