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纠纷再敲知识产权警钟
2012-02-17   作者:王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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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善于挥舞知识产权大棒的苹果公司最近在深圳输了官司。这场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的争夺战甚至有可能影响到iPad未来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因为已经有消息说,为了避免惹上官司,一些地方已将iPad下架。
  就这场争夺战,业界评说不一,有的专家认为,在商标权的征战中,过去多是中国企业侵权败诉,而这次则是中国企业赢了官司,这是中国企业成熟的表现。但也有专家说,这场官司还存在很多变数,谁将成为最后的赢家还不好说,也不能借此就认为中国企业在商标的使用上更加成熟。

  谁的“IPAD”

  很多“果粉”可能并不清楚,“IPAD”的注册商标最早并不属于苹果公司,而是属于深圳唯冠和台北唯冠。据了解,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子公司,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两个商标的注册。注册商标后,唯冠公司曾一度推出了名为“IPAD”的产品,但销量不佳,最后以停产告终。
  而事实上,唯冠公司国际的另一家子公司台北唯冠也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也就是说,深圳唯冠拥有“IPAD”在大陆的注册商标,而台北唯冠拥有另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IPAD”注册商标。
  2010年1月27日,苹果公司的iPad上市。之前,为了收购“IPAD”商标,2009年8月11日,苹果公司律师与英国一家公司合作,向唯冠台北公司发出了收购IPad全球商标的请求。很快,在2009年,英国IP公司以3.5万英镑购得台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标,随即转让给苹果公司。至此,苹果公司认为其已成功将这一商标购入囊中。
  整个过程中,苹果公司并未意识到,“IPAD”在大陆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在苹果看来,既然已经购买了唯冠的全球商标,自然包括中国大陆;然而,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谁也无权处置别人的商标。
  2010年10月,深圳唯冠约见媒体表示,苹果公司并未取得“IPAD”在大陆的商标权。之后,苹果公司率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深圳唯冠公司执行其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公司达成的商标转让协议。
  2011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宣判中指出,由于深圳唯冠没有参与之前的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从而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悉,苹果公司最新上诉的理由包括:在内地注册的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要求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等。
  针对愈演愈烈的商标权纠纷,苹果公司在2月14日晚间发布了一份简短声明:“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公司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公司,我们在中国内地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据深圳唯冠方面介绍,其实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问题也一直在进行谈判,转让价格随着iPad发售日期的临近也水涨船高,由1000万元美金一直涨到4000万元美金。但苹果公司最终没有接受这样的报价。
  事实上,过去几年,唯冠公司的经营状态一直不佳。据唯冠公告显示,其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45亿元。唯冠手里的“IPAD”中国商标权,就成了其名下唯一一块肥肉,各家债主都在盯着。

  谁将成为赢家

  据悉,法院可能在2月末对这一纠纷案作出判决。业内预计可能呈现三个结局:一是深圳唯冠胜诉,苹果公司高额购买商标权或者将iPad在大陆市场“改名换姓”;二是苹果公司胜诉,继续销售其产品;三是双方达成和解。
  深圳唯冠负责人杨荣山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深圳唯冠方面还正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iPad进出口。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一方面起诉是苹果公司的权利。另一方面,因为到目前为止大陆地区“IPAD”的商标权仍归唯冠公司所有,唯冠公司根据自己享有的权利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也没有不合理之处。而工商部门根据投诉立案,在商标权利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对市场上有侵权嫌疑的商品进行查扣,也在职权范围之内。
  事实上,苹果公司购买产品的商标,不光是“IPAD”。“IPHONE”的中国商标权,也是苹果公司花了365万美元从汉王科技公司手上购得。
  汉王科技公司招股意向书显示,2009 年7月18日,公司与苹果公司签订了《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汉王科技公司同意将其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和任何与“IPHONE”相关商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境内的“i-phone 及图形”(申请号:4073735)和“I-phone(美术字体)”(申请号:6233340)(“汉王I-phone 商标”)出售给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向汉王科技合计支付365万美元。
  “商标就像网址一样,先到先得,抢注商标、买卖商标,都是一门生意。”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如此评价说。
  有业界人士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后发现,从apad到zpad,以26个英文字母开头的pad在大陆都已经被注册,苹果公司想继续用“pad”这个名,恐怕是要费一番周折。
  “‘IPAD’的商标价值,主要是跟苹果公司的产品质量和苹果公司的价值相关联的”,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说,离开苹果公司,IPAD的这个商标价值将大大缩水。
  游云庭分析,深圳唯冠跟苹果公司是在互相试探,博弈。唯冠公司起诉苹果公司、申请各地工商局查封、进一步向海关申请停止进出口iPad,就是想要卖一个高价,这个价格也只有苹果公司能给。但苹果公司似乎看穿了唯冠公司的想法,稳坐钓鱼台,到目前为止仅仅给了一个声明。对苹果公司来说,商标最后归谁都没有太大影响,唯冠公司却是背水一战,输了就一无所有。如果苹果公司放弃大陆“IPAD”商标,即把在3月份上市的iPad3更名,也没有太大损失。而唯冠即便出售商标,苹果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不屑要,最有可能是被中小山寨厂商低价买走。
  有业界人士推测说,对比iPhone中国商标的价格,苹果公司最多愿意出价1000万~2000万美元,这是商标价值的极限。唯冠身背30多亿元的债务,想通过iPad商标作为“救命稻草”来偿还债务,自然要价很高。另外,即便唯冠进一步要求侵权赔偿和工商罚款,因为曾经签过全球商标转让协议,所以也算不上是故意侵权,赔偿和罚款都不会太高。
  方兴东说,iPad商标战提醒中国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 事实上,这场纠纷也给国内不少中小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课”。过去,很多国内企业并不把知识产权当回事,但这一事件中IPAD商标就关联了巨大利益,这也会对促进企业主动维护商标、产品等知识产权带来积极影响。
  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唯冠公司和苹果公司的商标之战,虽然双方体量不同,但说明无论是小公司还是全球市值第一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面前,都没有法律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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