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成立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无疑被管理层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根据协会会长陈清泰的表示,协会将承担起四项任务:一是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二是促进完善公司治理;三是推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四是为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服务。而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对上市公司协会的工作提了八点要求。
中国股市被称为是“问题市”,这其中有大量的问题就是由上市公司制造或存在于上市公司之中。因此成立一个全国性的上市公司协会是必要的。通过上市公司协会的工作,来减少上市公司中的问题,这也是为中国股市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不过,就上市公司协会所承担的使命来说,对其要求越多,让其承担的责任越大,其结果是上市公司协会越发承担不起,最终只能流于形式。毕竟上市公司协会并不是政府机构,而只是一个法人团体组织。如果上市公司协会要承担起陈清泰会长所表述的四项任务,达到郭树清主席所提出的八点要求,没有一个庞大的机构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成立第二家类似于证监会这样的监管机构才能办到。
实际上,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现在才成立,不过各地的上市公司协会早就在运作了。但从各地协会的运作情况来看,显然没有承担起陈清泰会长所提的四项任务,也难以达到郭树清主席所提的八点要求。
而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很正常的。比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格说来这是证监会的工作。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是要提高新上市公司的质量,要把好新股发行这道关。而这道关的把门者是保荐机构与发审委。其次对于老公司来说,要提高公司质量,难免需要并购重组,但并购重组的审批权还是在证监会。此外,对于质量差的公司要退市,但退市制度的建立,退市标准的制定还是证监会以及交易所层面的事情。这些事情都与上市公司协会无关,让上市公司协会来承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任,岂不是空谈?而就完善公司治理来说,这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问题以及有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按照目前这种一股独大的模式,大股东说了算是肯定的,让上市公司协会来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恐怕还是一个画饼。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协会的工作,有关方面不要寄予太大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