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表态,要加大参与解决欧债问题的力度。此举无疑是雪中送炭,能够达到欧元区国家所乐见的多重功效。 最直接的当然是首先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应对起到积极作用,使得危机国家能够以较低利率获得流动性援助,让那些高债务负担率和高赤字国家,赢得较多时间进行结构调整。 其次,减轻欧元区主权债务尚未受到危机冲击的国家的救助负担,因而会减少已经发生危机国家向其他国家的传染。过去两年来,为了救助危机国家,那些原本相对健全的国家也受到了一些不利影响。比如,最近,惠誉就降低了法国的主权信用评级,而这对欧债危机的解决前景蒙上了浓重阴影。 第三,若欧元区外的国家能够大量参与欧债危机的救助,无疑会直接提升欧元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比重和地位。若中国需要将部分美元储备换成欧元来援助欧债,又会在有限程度上提振略显疲弱的欧元。提高欧元在国际储备中的地位,建立对称的国际货币体系,一直是欧元的设计者们以及过去的首脑们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当然,相对于前两者,这一积极效应可能会很弱。 其实,中国参与欧债危机的救助,并非当下即兴之作。 早在2010年底和2011年初,中国政府曾打算购买希腊和西班牙国债,以最直接的方式参与欧债危机的应对。但如今,欧元区各国希望中国更大规模地参与应对欧债危机,中国直接去购买危机国家的政府债券(如希腊或葡萄牙等)并不是合适的选择,否则,对欧债危机的救助就变成了只是中国与危机国家之间的双边关系,一旦危机国家政府真的违约拒不偿付,中国会承受巨大的损失。这样的救助方式,风险奇大,收益却很小,所以中国一直对参与欧债危机救助很谨慎。 是故,若中国参与欧债的救助,很可能会通过已有的危机应对框架——欧洲金融稳定便利来实施。欧洲金融稳定便利(EFSF)是欧元区在救助欧洲债务危机的过程中创设的一个临时机制,并计划在2013年创立长期的欧洲稳定机制(ESM)。现在,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救助,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欧洲金融稳定便利来进行的。 问题是,中国是否会直接将外汇储备资金借给EFSF呢?鉴于2008年以来,中国对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日渐高涨,中国参与欧洲债务危机救助的路线图最有可能是:首先将钱借款IMF,再由IMF将中国提供的资金转借给EFSF或日后的ESM,EFSF或ESM以后再根据危机国家的请求提供流动性救助。 中国通过IMF而参与欧洲债务危机的救助,对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会有一些积极的影响。 首先,中国可以借对欧债危机的救助之机,向欧元区提出一些合理的诉求和表达,比如中国与欧元区之间的经贸关系和地缘政治等,尤其是欧元区国家对中国的高技术的出口、中国企业对欧元区的投资,中国都可能获得更多的谈判筹码。 其次,鉴于IMF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IMF而救助欧洲债务危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中国在改革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话语权。而改革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是自次贷危机以来除美国外的大多数国家共同的心声。因此,若要参与欧洲债务危机的救助,通过IMF的曲线方式应当是中国的首选。 第三,欧元区若因危机的持续深化而陷入更严重的衰退,则会恶化中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出口势必受到打击,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参与欧债危机的救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曲线式的自救。因为,欧洲是中国最大的外贸市场,也是中国最大的投资来源和技术转发来源,……帮助欧洲也就是帮助我们自己。只不过,救助的好处,不能由中国所独享,可谓“功在中国,利在全球”。 中国是否会确切地大规模参与救助欧债危机?笔者认为,这应当是今年“两会”期间讨论的一个重大问题,政府参与救助的决策、救助的力度都应当会在人大会上讨论和表决,这应是必需的决策程序。除了这一程序外,中国参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救助,还有诸多技术性的问题需要探讨。最主要的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中国的援助力度问题。欧元区国家在创立EFSF时,是根据它们对欧洲中央银行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成员国的缴款份额的,即便后来修正的EFSF取消了危机较重的国家——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等国的缴款义务,但其他国家向EFSF的出资仍然是按比例确定的。中国既无对欧洲中央银行的出资,所以,欧元区成员国各自承担的救助强度并不适于中国对欧债危机的救助强度。 目前,EFSF确定的贷款额度为4400亿欧元,ESM的贷款总额度为5000亿欧元,由于为防范风险安排了165%超额担保机制,实际需要的总额,在EFSF中则达到了7500亿欧元,其中,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各自承担的比例分别为29.07%、21.83%、19.18%和12.75%。即,上述四国的出资总额分别约为2110亿、1585亿、1393亿和926亿欧元。参考它们的出资总额及中国储备调整的能力,中国的救助力度应当不会超过西班牙的出资额。 其次,信用风险的控制。虽然接受EFSF援助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实施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改革,以控制债务和赤字的膨胀,但过惯了闲散日子的民众对政府的增收节支的财政紧缩政策,却是十分不愿意配合的。 中国在控制风险方面,可能存在至少两个方面的安排。其一,并不直接与EFSF或危机国家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先将外汇资金借入IMF,再由IMF借给危机国家。这里,IMF就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即便因信用风险而违约,IMF也应当承担起偿还中国贷款的义务。这大概是中国的首先,因为它能在相当程度将债务违约的风险转移给IMF。但是,这种安排可能会受到其他国家的抵制,中国援助欧洲债务危机的信用风险,为何要由IMF承担并进而转移到IMF成员国来承担?其二,为了控制信用风险,中国可要求优先偿还安排,即受援国偿还的资金应优先偿还提供的资金部分。但这需要修改EFSF的一些条款,技术上也会存在诸多困难。 在当下,尽快稳定乃至稳定欧债危机,符合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的需要,但中国参与救助,既要量力而行,又要控制风险。欧债危机的根本解决,既需要欧元区自身的财政治理的改革、债务危机国家的结构改革,也需要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毕竟,在我看来,欧债危机不过是次贷危机在美元货币强权下的延续和转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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