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经历多年争议后,自2012年开始,国内首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以并入城市快速路的方式提前取消收费,成为第一条“免费高速公路”。至此,高速公路必定收费的“铁律”被打破。然而,“蝴蝶效应”仍然难以显现。从各地方政府官员在“两会”期间的表态看来,由于财政压力,高速公路取消收费在短期内还无法实现…… 事实上,高速公路取消收费后给地方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以及未来高速公路修建、经营和管理等改革问题未解,“免费高速公路”的普及仍然只能是奢望。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高速公路收费进行明确界定,关于这一法规的立法目的,正如其第一条所言,是“维护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而当前,公路收费的管理,却往往只考虑经营管理者利益,而忘记了还有“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如此一边倒的乱象,不仅是法规的模糊和纵容、机制的缺失和不规范,更是发展方向的迷失。试想,如果高速公路一味向着修路“致富”的思路运营,却让更多人因为高收费而被逼下了“高速”,这无疑让高速公路失去了发展的最终意义。 无论在什么情况,公路的基本属性都应该是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即使有社会资本的投入也不例外。从性质上看,社会资本的投入是一种“特许经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保护,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更要切实体现。失去公益性的高速公路,就可能变成了一些利益集团的牟利工具。此前,审计署多次公告,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就印证了这一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高速公路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出行选择,而不合理的收费,却生生“卡”住了本应飞驰的车轮。可以说,备受诟病的高速路收费模式正行走到十字路口,到了亟待审视、反思,校正下一步发展方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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