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情况
2012-02-10   作者:胡德巧(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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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中西部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大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保民生工作力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和就业总量增长势头不断增强。近日,我们赴中西部一些地方开展调研,发现当前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出现新情况、面临新问题,需要采取新的政策措施。

  新情况新问题

  中西部各省(区、市)坚持把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注重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就业尤其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一些新特点。首先,农村劳动力在省内转移就业呈明显增长趋势。2009年至2011年10月,湖南省农民工省内就业逐年增加,人数分别为350.38万、430.81万、451.73万。江西省2011年第二季度,农民工出省就业同比减少24.2万人,下降4.4%,而在省内就业同比增加45.1万人,占比增长到32.7%。四川省2011年前三季度,农民工省内就业人数同比增长5%,而省外就业下降1.17%;河南省农民工省内就业首次超过省外就业。二是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大量增加。比如,近两年来,重庆市建立36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鼓励发展微型企业3.4万户,带动就业24万人。甘肃省目前已有25万农民工回乡创办经济实体,吸纳了大批农民工就业。三是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就地就近就业。目前,江西、湖南、安徽、河南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中,由县域经济发展带动的就业占比分别为63%、59%、61%、52%。截至2010年底,湖北省20多个县市发展十大劳务品牌,带动260多万农民工就业,超过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四是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企业增加,就业人数快速增长。比如2010年,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企业3000家,新增用工27万人;江西省工业园区企业新招技术工人8.2万人,占总招工人数的23%。2010年以来,湖北省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企业3600多家,新增用工9.02万人。五是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城镇就业人数快速增长。到2010年,全国城镇人口比重为49.68%,10年增加13.64个百分点。同期重庆、江西、宁夏的城镇人口比重增长快于全国,分别增加了19.93、16.39、15.47个百分点。同时,中西部地区城镇就业快速增加。2010年,四川省城镇就业1381.9万人,同比新增36.1万人。2008—2010年,重庆市城镇逐年新增就业人数为25.09万、28.13万、31.51万,2011年1月—9月新增39.6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32.2%。
  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内用工岗位和就业人员大幅增加,对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又面临需求增加和供给不足的新矛盾。这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民工就业政策和就业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目前,农民工还没有同城市工人享受平等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任重道远。在就业公共服务方面,大部分市、县、乡还缺乏必要的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就业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对农民工在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的统计很不完整。第二,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过低。同时,农民工住房、看病、子女教育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严重滞后。主要是:培训总量不足,有相当比例的农村劳动力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培训基地不健全,培训设施陈旧落后,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资源分散,补贴标准不科学,培训管理混乱。四是中西部地区用工短缺现象开始出现。近两年,在东部地区面临常态性用工紧张的同时,中西部地区部分企业开始出现招工难现象。2011年前三季度,安徽省的求人倍率(用工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为1.20、1.22、1.18,普工和技工都出现短缺现象。2011年二季度,江西省97个工业园区7436家工业企业中,缺工企业1247家,缺工11万人,占用工量的6.7%。

  新思路新举措

  在新的经济和就业形势下,中西部地区在发展中应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把农民工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建立和完善就业政策体系。一是尽快制定新的统一就业政策。把农民工真正纳入统筹就业当中,让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二是在每年中央下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明确农民工就业资金比例,增加对农民工就业投入。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常住农民工家庭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对不稳定就业、非常住城镇农民工,应有相应灵活的社会保障政策安排。四是对农民工实行一体化管理。把农民工作为宝贵人力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不同人群适用不同政策的体制性障碍。
  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将就业公共服务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向农民工倾斜。一是增强农民工就业服务能力。重点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市、县、乡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改善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农民工创业服务。建立规范的创业园,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中用地、信贷、税收等问题,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加强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方便快捷的用工服务信息渠道,搞好农民工就业与企业用工的对接。四是实施城镇统一就业公共服务,让农民工享受同城化待遇和市民化服务。
  建立和完善就业培训体系。适应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制定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规划,实施全新的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程。一是强化培训能力。建立区域性、辐射能力强的市、县、乡级综合性农民工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编好培训教材,建设合格师资队伍。二是扩大培训规模。采取措施,激发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实行定向定单对接培训,疏通就业渠道。三是提高培训质量。制定培训质量标准,采用操作型、应用型、实战型的教学方式。四是统一培训管理。加强农民工培训宏观指导。国家统筹培训资源,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建立培训专项资金,统一培训补贴标准,把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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