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据2月9日《新京报》) 大力促进和扩大就业、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但近些年来老百姓普遍感受到工资增长跑不赢物价上涨,如果“工资涨一寸,物价涨一丈”,那么工资的增长就会被物价的上涨所湮没,人民生活水平不仅不会提高,反而还会下降。因此,稳定市场物价、特别是稳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蔬菜和其他日用品的价格,同样重要。 数据显示,中国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为4.5%,超过之前4%的预期。1月CPI反弹,尽管有“双节”(元旦和春节)因素存在,但长期以来,CPI只涨不跌已经成为事实。而“涨工资”风声再起,又会给企业提高商品价格增加一个理由,物价涨幅也就有可能跑得更快。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随之化为泡影。 因此,不能忽视和放松对物价的调控和监管。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使涨工资产生的良好效应被物价的上涨所抵消、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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