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全用于公租房的标杆意义
2012-02-08   作者:余丰慧  来源: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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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介绍,目前,重庆房产税征缴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已达一亿元。何志明说,重庆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维护。
  去年1月28日,重庆和上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一年来,社会各界都在期待两个直辖市的试点效果。此前,有媒体报道两个试点市效果不尽如人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是,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介绍, 房产税的政策效应在重庆已开始逐步显现,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抑制,高档商品住房消费得到遏制,居民住房消费观念开始转变。
  社会各界都希望房地产税试点尽快取得成效,尽快在全国推开,尽快使得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走向经济手段并常态化、制度化。社会各界对两试点寄予极大希望。
  当然,对于征收房产税也有不同意见和分歧。对房产税是否适合中国国情,以及房产税对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的效果,都存在不小质疑。笔者认为,而在反对声音中大多数民众是担忧房产税成为地方政府又一项不择手段“敛财”的新渠道,更担忧房地产税征收以后如何使用问题,能否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到民生项目上。民众担忧税费过高过多过滥,更担忧收上来的巨额税费胡乱使用甚至被浪费、挪用、贪污以及豪华奢侈享受支出上。
  重庆决定将一年来征收的近1亿元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维护,真正体现了房产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到民生项目上的民众期待。
  重庆房产税全部用到公共租赁住房上有更深意义。目前房产税征收对象是多套住房和大户型以及独栋别墅类商品住房。这些业主一般都是富裕阶层。也就是说,重庆目前征收的房产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维护,实际上具有抑富济贫、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意义。
  无论房产税试点继续推进,还是慢慢向全国铺开,重庆将房产税全部使用在保障房上都具有标杆意义。保障性住房是建立我国新型住房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住房体制两条腿走路的另一条腿。但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困难之一就是资金问题。重庆把征收的房产税全部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大大缓解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更重要的是,这个思路和做法,通过房产税可以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这对未来全国推开房产税征收具有巨大示范和借鉴意义。
  希望重庆的做法不要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尽快将“房产税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度化。这样的话,不但重庆房产税试点能够得到更广大范围特别是广大民众的支持,而且能够真正对全国房产税方案制定和全国性推开做出非常大的贡献,达到试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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