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自去年10月12日至今,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国务院常务会议已两度专题研究部署扶助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虽“小”实“大”。这些“小”与“微”,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全国企业的54.3%。当下,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复杂的大背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乃国家的一项“大战略”。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扶微助小”不仅要靠国务院重视,需要小微企业自身努力,更离不开各级地方政府、各个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扶”也好“助”也罢,最重要的是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要见实效。在笔者看来,各地各部门在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扶微助小”的过程中,不妨建起一张“明白表”。 具体说来,财税、金融、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小微企业密切相关的主管部门有什么“扶助”办法;为防吃拿卡要,纪检监察部门将怎样“保驾护航”;根据中央的优惠政策,地方政府还有哪些“配套措施”,以及方方面面的咨询、监督电话等等,都应在“明白表”上列清楚。各地各部门应当将这张“明白表”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并且向小微企业广而告之,以切实缓解小微企业经济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 一个地方的经济有没有活力,很大程度上要看小微企业的状况如何。各地各部门都应该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而小微企业“多”起来且“大”起来,最终受益的是百姓,改善的是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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