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国务院确定了四个方面的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努力缓解融资困难,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适当放宽民间资本,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创新能力;加强服务和管理。 应该说,在这四个方面扶持、帮助小微企业是很到位的。然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被一些媒体放大。似乎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就是支持其上市。 小微企业当然有权上市,在这方面小微企业的上市权利其实应该和大型国企的权利是平等的。 不过,在目前的上市审核批准制度及发行询价估价的制度下,完全可以预见:那些得到政府支持上市的小微企业,原始股东多半会凭借原始的低成本,一下子圈到大笔钱财,资产瞬间数倍增长,反过来则重创了股民重创了股市。这样的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的结果,是满足了小微企业的老板发横财的需要,而不是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金的需要。这样的例子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并不罕见? 小微企业今天最大的困难是再融资,然而小微企业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融资渠道仍然是有的,只是利息太高太不规范,那就是民间借贷。只要我们规范民间金融,让民间金融合法化,非但能够激活小微企业的资金渠道,而且可以市场化的方式刺激大银行,让大银行的钱也能流向无数的小微企业。 至于上市融资的渠道,在中国股市现状下,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还是少用为好。起码,不需要刻意去“支持”企业上市。这样,无论对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还是对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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