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是当今世界很多国家都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无论是发生了“占领华尔街”运动和伦敦骚乱事件的美国、英国,还是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困扰今天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之一。但是,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可以说“积重难返”。为什么“积重”,难以返回到一个正确的轨道?这里有深层的体制机制原因,可以从产权制度的视角做些研究探讨。
从理论角度来看,产权制度与收入分配之间存在三种关系:
第一,财产关系与分配关系如同硬币的两个侧面,就好像“手心”和“手背”一样。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之一,要研究分配关系,不能离开财产关系。
第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针对拉萨尔派的“单纯分配”观点强调指出,不能离开所有制问题“单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否则,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第三,尤其要关注“得势变富”问题。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在其著作中曾提出过一个命题:“富人得势”与“得势变富”两者的价值如何判断?这两个谁优谁劣?哈耶克说“富人得势”比“得势变富”要好,我认为“富人得势”未必好,在这一点上有分歧,但是他的命题对我们做研究很有启发。我的看法是“富人得势”也不令人开心,但是“得势变富”更可悲,更值得我们深思。中国的问题既有“富人得势”,更有“得势变富”即利用权力来致富的问题。
当下,产权缺失的现象很严重,主要反映在三个重点领域:
一是农村的土地产权。为什么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关键在于农民土地产权体系中某些权利的缺失。虽然法律规定农民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权利,如支配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是虚置的。从中国的土地征地过程中就可以体现出来,“征地”矛盾中集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就是产权未能到位。如土地开发。政府在这里扮演了“双重垄断”的角色,一是买方的垄断,二是卖方的垄断。这是当前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原因之一。我最近看到南方一个材料,一个村子几百人表达自己的权利,但是这次表达方式上有新迹象:就是和平、理性、文明,没有出现任何的“打砸”现象,甚至在经过的地方连垃圾都没有,同时地方政府处理的时候也比较和平、理性、文明,两方面都出现了积极的迹象,但是怎么解决土地产权的问题,还值得研究。
二是资源产权严重缺失。首先,国家虽然有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的制度安排,但是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价格较低,这意味着国家产权,特别是处置权并未到位;除了探矿权和采矿权以外,采矿企业应当承担的成本,比如说人工成本、矿山安全成本、挖矿的生态修复成本等没有到位。正是由于上述两方面原因的存在,导致我国的采矿企业成本严重不全,利润相当之丰富,这也是导致中国的煤老板、矿老板一夜暴富的重要原因。山西、陕北、内蒙的鄂尔多斯等地的资源产权缺失现象就非常严重。这是造成收入差别的制度原因之一。
三是垄断行业经营权制度问题。我最近看到一张垄断行业投资表,它反映了我们国家最近几年在垄断性行业里面的投资结构。在这份2006年的投资结构表上,国有资本所占的比例明显高于民营资本投资所占的比重,中国垄断行业民营资本的投入微乎其微,一般的行业不过是10%多一点,最少的只有0.6%,以至于和竞争部门形成了相当大的差异。电信、电力以及金融与普通制造业的收入差距竟然有2倍、3倍、4倍之多,根源还在于产权制度。
针对上述因为产权制度缺失而导致的分配不公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三方面对我国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第一点,垄断性行业改革。这是中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短板”,虽然搞了多年,但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去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第一轮反垄断调查,应以这个反垄断调查作为契机进行突破,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进入垄断行业的机会。通过民间资本来稀释垄断,使他们与国企处在同等竞争的位置。同时需要改革我国的预算制度,这就涉及分红权和收益权的问题。
第二点,建立资源环境产权制度。资源的产权制度以及环境的产权制度需要充分建立和健全起来,主要有四根支柱:产权界定要清楚,产权配置要合理,产权交易价格要科学,产权保护要落到实处。现在这四个支柱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最后一点,农民的土地问题。要确保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的权利。建议国家修改《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遏制地方政府滥施征地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