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裁决不合理
2012-02-02   作者:梅新育(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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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

  延续两年半的美欧墨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迎来了世贸组织的终裁,尽管中方在几个重要问题上的主张得到了支持,此前专家组的一部分裁决得到了纠正,但就总体而言,中国在这场争端中失利了,而从许多方面来看,世贸组织这项裁决并不合理。
  说这项裁决不合理,是因为每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限制短缺资源、特别是战略资源出口是中国不可剥夺的权利,任何“自由贸易”的旗号都不能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基本权利。既然中国并没有对别国厚此薄彼而是普遍施行同样的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美国和欧盟的做法就无异于踏破了国际社会基本准则的底线,是在践踏一个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说这项裁决不合理,还因为世贸组织及其规则既然认同环境保护等项理由,那么就应当准许成员方寻求最有效的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而与该组织推崇的其他手段相比,实施出口管制才是减少中国许多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生产的最有效手段。一方面是因为这类商品很大一部分需求在于国外,中国不能牺牲自己的环境和子孙后代去为别国造福;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出口环节实施管制成本最低、效率最高。虽然直接对原材料生产征税也可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但对生产和内销环节征税需要相对复杂的监控体系,课税成本太高。而任何一个具备基本财政学知识的人都知道,进出口关税是征收成本最低的税种,正因为如此包括美欧国家在内,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关税占国家财政收入一半以上甚至百分之八九十的时代。世贸组织上述裁决无异于强迫成员国放弃出口税这种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管理手段,转而选择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手段。一项规则如果与客观经济规律相悖,那么它就注定是缺乏生命力的。
  说这项裁决不合理,还因为这项裁决在相关原料市场上恐怕只具有象征性意义,无法产生显著的实际影响。就总体而言,中国是一个矿产资源贫乏的国家,从石油到煤炭,中国在越来越多的大宗初级产品上从净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直到几年前,我们还是煤炭净出口国,到前两年已经转为净进口国。这一切表明,即使放松出口限制,中国也没有那么多原料可卖了。
  倘若将中国原材料出口管制与美欧出口管制对比,世贸组织此次裁决的不合理就更加明显了。须知美欧是全世界出口管制最广泛也最严厉的,仅就美国对华出口管制而言,美国对华出口管制制度一向以覆盖面广泛、严厉、僵硬而著称。美国还凭借其政治经济影响力联合其盟国组建了国际出口管制组织,从而在相当程度上把自己的出口管制制度施加于其盟国之上。冷战时期,美国操纵下的巴统对华贸易禁运项目一度多达对苏贸易禁运项目的两倍(即所谓“中国差别待遇”)。冷战结束之后,美国不仅依然在国内维持着对华出口管制,而且在国际上推动组建了《瓦瑟纳尔协定》,签约国共同对特定国家实施一定范围的出口管制。
  假如中国限制本国战略资源出口是违规,那么美欧的出口管制措施是什么?此案之先例难道就不会被中国和其他国家用于起诉美欧出口管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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