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企业债券市场长期‘多头管理、市场分割’的问题,市场千呼万唤要求改革,却迟迟没有结果,仍是央行主管企业的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发改委主管企业债(主要是项目债券),证监会主管公司债的分裂格局?”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夏斌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金融大家谈”栏目专访时发问。
夏斌指出,企业债券市场的现状,是中国金融市场“多头监管、市场分割”格局的典型案例。夏斌表示,这并非新问题已存在多年,他本人早就直陈其弊并一直力主进行改革。在当前全球仍陷金融危机泥潭,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步入攻坚阶段的特殊时期,这一格局已严重影响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效率,对其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更为凸显,再也不能拖延下去了。
“应在协调研究中国债券长期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将债券市场的管理职责统一归属于管理证券市场的中国证监会。”夏斌通过“金融大家谈”栏目建议,“同时研究新办法,按市场化原则,取消当年债券发行总额限制,按风险定价原则决定债券利率水平,取消债券发行的行政审批制,逐步由核准制过渡到备案制。”
“企业债券市场统一监管问题,其实在理论上根本不存在需要研究的空间,目前的现状仅是历史上偶然事件因素影响所致,现在却大动干戈,反复讨论,各部门据‘理’力争,使最高决策层迟迟难以决策。”夏斌指出,这种“多头监管”,使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分割、低效运行,发展严重滞后,远远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类似企业债券市场“多头监管”的另一面,则表现为长期悬而未决的监管真空以及因协调不力引发的金融过度扩张风险。
“比如2010年前后,大银行信贷资产转让给信托、租赁公司和各类不受监督的资产管理公司;大量的金融控股公司,利用不同监管部门之间政策的不一致开展业务。”夏斌向“金融大家谈”栏目举例说。
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势在必行。夏斌认为,随着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融合,各类金融控股公司不断涌现,以分业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有些捉襟见肘。调整金融监管部门,短期成本较大,特别是当各监管部门之间又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模式与固定方法时,更应着重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在去年出版的《中国金融战略2020》(夏斌、陈道富合著)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详述,包括:一是应尽快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和监管方法,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和适当的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套利机会与监管真空。关键是避免政府提供的安全网被滥用,尤其是银行的信用和客户关系的被滥用及不公平竞争。
二是建立对金融创新(包括产品、机构和市场)的协调机制。目前除了金融控股公司外,需要重点予以协调的,主要是各类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应出台各部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规范各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
三是建立危机处理预案。当监管框架,甚至监管组织发生变化时,协调的方式也要相应进行调整,但协调的主要内容仍将围绕上述要点展开。
“当前,可尽快恢复‘一行三会’的协调机制并下设常驻机构,首先要实现功能性监管,通过协调会议下达各监管部门应落实的监管内容,就每一项功能监管出台各部门都需遵守的规章制度或指引。”夏斌建议。
夏斌认为,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加强金融监管和鼓励金融创新的关系,是提高监管有效性极其重要的环节。
“追求市场稳健的监管部门和不断追逐利润的微观企业肯定是一个矛盾体,但同时又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合理的支撑架构。”夏斌用了“猫和老鼠”来描述这一对矛盾:猫要监管老鼠,同时要善于倾听老鼠的诉说,要了解老鼠的苦恼。比如,废除官办行业协会的模式,做到行业协会为行业说话,搭建“猫鼠对话”平台,提高行业创新效率等。
“要加快和鼓励创新,必须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当前金融创新甚为活跃,其中不少为跨行业创新产品,涉及若干监管部门。起草文件时部门间会签时间长,互相扯皮多,文件传送慢。建议在‘一行三会’季度联席会议下面常设司局级负责人业务协调小组。当某一部门受理金融机构创新报告后,若涉及其他监管部门,按事先约定制度须无条件立即共同磋商,最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可操作性制度意见供决策参考。”夏斌通过“金融大家谈”栏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