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2012年社会蓝皮书。蓝皮书称,民间借贷交织着规模、价格、结构以及违约等风险,使得该市场潜在危机巨大。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相当比例的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流入“钱生钱”的投机性利益链条中。在自然人放贷方面,部分地区居民放贷参与率惊人,资金来源涉及面甚广。据报道,在江苏省泗洪县石集乡,总人口2.3万余人,5800多户,其中有1740户参与民间借贷,占全乡总户数的30%左右。(2012年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民间借贷主要指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让渡及本息付。2011年,一场“高利贷崩盘”、“私营企业老板欠债外逃”的焦点新闻事件,令这个本隐秘的领域广为人关注。 业内人士称,两大因素让这些中小企业主跻身借贷领域,以实业为幌子,做资金投机的生意。一方面不断高企的民间借贷利率,让放高利贷者有利可图。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1年6月民间借贷利率监测数据显示,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为24.38%,虽然比上季度末回落0.43个百分点,依然处于历史高位。另一方面,投资渠道的缺乏催生了借贷潮。温州附近的投资者,几乎全民热衷于楼市投资。但是,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整个市场成交低迷,作为投资替代品的民间借贷意愿再度高涨。 疯狂的民间借贷背后隐藏着巨大风险。由于地方金融体系及民间信贷体系的建立还存在很大的空间,民间贷款的纠纷非常多,三角债、重复抵押等问题屡屡发生,加上相关司法领域的监管还不够健全,一旦出现赖账,很难去收回贷款。温州现象充分折射出中国金融改革不到位,金融机构的设置方面卡口太多,钱没有真正进入到实体企业中去。“一个小企业但凡借了高利贷,基本上就等于抽上了鸦片,是引鸩止渴,但是它无奈,如果有正规的渠道不会去借高利贷”。 早在1993年年初开始,中国曾出现了一轮高利贷的风潮。当时,深圳等城市的银行存款利率达到25%以上,贷款利率超过30%是常有的事,与时下民间高利贷几乎差不多。当时不仅城市信用社可以高息揽存,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都积极参与其中,甚至很多商业银行也加入这个行列,不少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搞账外经营。如当时深圳蛇口有一家银行的支行行长在账外经营的总额达到20多亿元,这个数量超过了深圳当时一家大的银行支行的业务量。当年国内还出现了武汉、海口等资金交易中心,会员单位都是全国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热闹程度不比现在差。 当时为什么会出现高利贷?从资金需求方面看,主要是1992年的宽松货币政策导致的。1992年以后,国内刮起“开发区”热,货币与信贷出现双飙升,随后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到1993年6月开始进行宏观调控,出台了16条措施。主要就是收紧信贷闸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货币与信贷在宽松之后突然收紧,必然出现资金紧张,很多城市出现了“烂尾楼”,最典型的是海南和广西北海,这些“烂尾楼”一直到10多年后才被清理掉。 这一轮的货币政策由“宽松”回归“稳健”的过程中,受到资金紧张影响的不仅有中小企业,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受到的影响也很大。随着土地市场的景气度的下降,土地收入大幅度减少,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的能力迅速下降。总计超过10万亿元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将逐渐显露。鉴于市场的资金紧张,有人主张应该放松货币政策。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对策。从历史的分析可见,民间高利贷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宽松货币政策导致的,如果再以宽松货币政策来化解民间高利贷危机,只能导致更大的危机,这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回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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