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吴英和民间借贷多点机会?
2012-01-31   作者:黄帆(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员)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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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新年前,被控非法集资7.7亿元人民币的浙江东阳吴英案在二审开庭接近一年后宣判,维持一审法院死刑判决。根据法律流程,将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监测,对于吴英判以死刑是否恰当的讨论,成为新年假期互联网上的热门舆情话题。许多企业家、律师和媒体人在微博上表示,吴英至少罪不至死,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刀下留人”。不少人也提到,吴英案本身就还有一些疑点尚未厘清。还有一些意见则着眼于,民间强烈的舆情会否影响司法独立,最终影响司法公平性?
  吴英案二审是依据“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一些法律界人士对此有不同看法。刑法192条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在于吸收公众资金后,“没有进行合理经营活动”,且“主观客观上无法归还资金”。不少人士认为,吴英在借款以后,虽然也有奢侈消费,但总体来说,主要的资金还是用于生产经营,其借款并非是意在骗钱挥霍,并不适用该罪名。对于吴英借款后行为的认定,是量刑高低的关键,也是目前社会上有争议的焦点。到底怎么定?网友的判断也不能当法律用,还是要等最高法院在复核后给出权威的裁定了。
  而更直接的舆论诉求则是,吴英“罪不至死”,希望“刀下留人”。任志强、李开复、潘石屹、陈劲松等许多在微博上活跃的企业家,都表达了类似意见。一是如有的法学家所提到,当前经济犯罪不判死刑已经成为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生命很宝贵,死刑要慎重。另外一条,民间金融借贷是长期的事实存在,亦有其现有制度背景下的一定合理性,对此应重在疏导,而非猛烈挥刀。确实,就算最终确定为集资诈骗罪,也可以不必判以死刑。对于31岁的吴英来说,比如死缓或无期徒刑也同样是沉重的刑罚。
  当然,对于吴英案纷纷扰扰的舆情,也让一些观察者担忧。有媒体刊登评论称,“不要让舆论决定吴英生死”,认为公众都有权利表达自己对吴英案宣判的看法,但司法独立最终是硬道理,司法要独立于行政体系,也要独立于社会舆论。
  有人把吴英案和多年前的投机倒把案联系起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投机倒把已经消失,而在上世纪80至90年代曾以投机倒把和非法集资罪判刑的王守信案,其公正性也已经受到法律和历史的质疑。吴英案尚有疑点,而法律界对于其是否适用非法集资诈骗罪仍然存在争议。作为争议案件,是否应当判处极刑依然值得思考。而对于民间金融借贷市场,其根源在于民间的富余资本要寻找出路,以及企业从正规金融借贷市场获得资金的困难程度,加强监管和疏导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否则,在目前国内游资涌动,借贷越来越难的情况下,类似的吴英案恐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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