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方舟子质疑韩寒之父代笔为子写作,与韩寒展开隔空“骂战”。1月29日,韩寒委托律师,在上海提起法律诉讼,索赔10万元。同时,韩寒整理了1000页手稿将进行司法鉴定,证明自己无“代笔作弊”行为。 虽然从传媒的角度来讲,韩寒当之无愧为“公众人物”,作为“公众人物”的韩寒的名誉权要受到相应的限制,要更能容忍公众的批评。但是,硬币的另一面是,“公众人物”并非不享有名誉权,如果批评涉及诽谤、侮辱时,“公众人物”也有权进行反击,请求法律的援助。韩寒今天遭遇到的危机,并不是观点被批判,而是别人认为他的作品是“代笔”。这已经触及到了韩寒的底线,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十分支持韩寒向法院起诉方舟子,为名誉而战,“公众人物”也有权求助于司法。况且,当下的形势,如果两人还是继续在网络上论战,绝对不会出什么结果,只会积攒更多的“口水”,只会越描越黑。只有上法庭,亮出证据,才能分辨是非。我相信法庭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 我担心的是,即使是法庭出手,恐怕也难平息这场论战。这个担心源于方舟子的个性,方舟子说过“他没有兴趣听取关于为人处世的任何忠告”,他的执著到偏执的个性,造就了“一个独特的、对社会有贡献的打假专家”,但也可能会给一些人带来伤害。方舟子与肖传国之争,虽然已经法院判决,方舟子属于名誉侵权,但方舟子仍然不停地对肖传国进行攻击,最终被肖传国雇凶殴打。我无意于为肖传国辨护,他的学术真假仍然存疑,雇凶打人更是错上加错。但是,尊重法院判决,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打假和解决纠纷,是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公民更佳的选择呢? 我的担心并不在于法庭不能明辨是非,我担心的是法院的判决难以得到事实上的尊重。或许法院的判决履行了,网络上的“口水”与诋毁仍会继续延续,如此,深陷迷局的当事人仍无解脱之日,而法律与法院的权威还将遭受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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