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文,合力查处恶意欠薪犯罪,再次显现中国持续铁腕整治欠薪这一社会顽疾的决心。此前一个月,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发文,要求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7天内结案。 自“欠薪”成为热词,如何根治欠薪的追问就一直没有停止,各方也一直在寻找根治欠薪痼疾的路径,从组织清欠、治欠机构到公开欠薪企业黑名单,从欠薪连带责任制到现场监督企业工资发放,政府部门的措施一次比一次具体、严厉,甚至将恶意欠薪入罪,期待以严刑峻法彻底治理欠薪。 铁腕整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欠薪问题的蔓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欠薪案件、涉及欠薪问题的信访案件、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逐年下降。在有着2600万外来务工人员的广东省,去年前10个月受理工资支付案件总数比上一年下降7.8%,因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15.82%,欠薪金额同比则下降了25.5%。 但是,欠薪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岁末年初,“清欠”仍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消息说,自去年12月1日起,一个半月时间,粤、滇、湘、津等15个省区市共清欠近20亿元,涉及农民工近60万人,可见欠薪问题积弊甚重。 严刑峻法为何奈何不了欠薪痼疾?因为它还难从根本上改善欠薪这一社会问题滋长的大环境。欠薪问题的累积,有法律不完善的因素,有社会缺乏保护弱势群体有效体制机制的因素,一旦法律精神欠缺、司法权威不足,强权者对弱势者的欺凌、强势企业对弱势劳动者权利的践踏也就在所难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曝光的6起欠薪案,都与农民工权利缺失有深切关系。这些发生在建筑、装修、家具制造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恶意欠薪问题由来已久,也是历次清欠、监督责罚的重点,但屡罚屡犯的背后,是这样的现实:农民工在总体上仍然供大于求,处于弱势地位,不能平等地与雇主进行谈判,包括平等签署劳动合同。加上申诉渠道有限、缺少工会组织,难以对用工者进行有效监督。 农民工追薪之路,是维权之路,也是正当权利回归之路——对广大农民工而言,最现实、最迫切的权利诉求就是谋求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平待遇,获得平等的劳动者权益、畅达的权利伸张途径。这一切的确无法靠严刑峻法来实现,而应有赖于社会的系统整治,有赖于社会民主政治的文明进程。 岁末年初,那些手执“给我工资,我要回家”讨薪牌立于寒风中的农民工,那些以极端方式发出最后声讨的讨薪者,他们的存在是一种提醒——落实权利,保障权利,是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基础,只有尊重并保护正当权利,才能清除“病灶”,从根本上治理包括欠薪在内的社会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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