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应全面转向以租为主
2012-01-19   作者:费杨生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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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省市主管部门近日表示,住房保障体系将向“以租为主”转变。笔者认为,保障房要真正体现其保障功能,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房体系,并全面转向以租为主。
  保障房在此轮房地产调控中受到了极高重视,以至于业内认为未来中国住房体制将呈现商品房、保障房双轨制。可见,保障房在未来楼市调控中具有战略意义,拥有不容小觑的行业影响力。在这种大背景下,更需要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保障房体系,进一步体现其保障功能。
  最关键的举措是厘清各保障房类型的功能、定位,实现“四房合一”。目前,我国保障房体系包括四种类型: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四房”在产权所属、保障人群、供应方式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各自保障功能的发挥也大不一样。笔者认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种有产权所属的保障房类型应该逐步退出保障房体系。
  毋庸置疑,保障房具有全部或有限产权会放大利益主体的逐利行为,而以租为主可以降低腐败现象,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平公正。尽管有一整套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但经济适用房领域的种种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仍频频发生,这些问题已经给这种有产权的保障房类型敲响了警钟,适时停建经济适用房可以成为现实选择。
  限价房在房价疯涨的2006年应时而生,被赋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解决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历史使命。其定价一般低于市场价格50%以上,且有一定力度的土地、信贷等政策支持。应当承认,限价房对缓解当时的住房供求矛盾、抑制高房价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更应该注意到,政府提前两三年设定房产价格、用行政手段限定企业利润等方式破坏了市场规律,干扰了自由竞争。且由于限价房定位模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在其推行过程中,出现了限价房用地被挪用或配建高档住宅,以及限价房销售对象被特批为某单位职工等腐败现象。如果说限价房这些先天弊端在高房价时代可以容忍,可以通过后期制度完善来尽量弱化的话,那么,在房价下行、住房保障制度强势推进的阶段,限价房继续存在的理由就不那么充足了。
  此外,在保障房建设任务中,资金、土地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各地集中提供覆盖低收入群体的廉租房和覆盖“夹心层”的公租房,可以更大程度地实现保障房资源的集中、高效使用。尽管今年保障房新开工数量比2011年少,但加上结转续建,在建规模仍比较大,各地都面临土地、资金难题,将这些有限的资源用在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保障房产品类型上实为最优的选择。
  当然,推行以租为主也不可能完全杜绝腐败,实现应保尽保,还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比如,严格准入管理,实现程序公正;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构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提高保障房分配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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