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询价机构“帮忙报价”要从严查处
2012-01-16   作者:皮海洲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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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海洲

  针对投资基金在新股询价过程中报高价的说法,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近日在出席某论坛基金经理人年会时予以了澄清。王林表示,基金公司在新股询价过程中,报价是比较理性的,没有明显高于其他机构者,也没有帮忙报价。不过,他同时表示,他跟踪了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的、IPO网下询价报价少于30家机构的6只股票,通过对这6只股票的询价分析,发现有10个询价机构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帮忙报价,存在抬高发行价的可能性,上述机构主要集中在证券类、保险类机构,没有发现基金公司的参与。
  投资基金参与没参与新股询价过程中的“帮忙报价”,暂且搁置不议,但询价机构中有些机构存在帮忙报价、抬高发行价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新股询价制度是2004年12月份推出的。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借助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来对新股发行进行合理的定价。但新股发行价格因此突飞猛进,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新股询价并没有起到为新股发行合理定价的作用。市场传闻有询价机构在询价过程中存在“帮忙报价”、“人情报价”等问题,王林的话在很大程度证实了之前传闻的真实性。而既然确实存在“帮忙报价”这种事情,并且发现有10家询价机构之多,那么对于这10家参与“帮忙报价”的询价机构,监管部门就不能姑息养奸,放纵这种“帮忙报价”行为,而应对其从严查处,让“帮忙报价”行为难以在新股询价环节生根。
  “帮忙报价”使新股询价完全失去了询价的意义,并最终演变成一种价格操纵。这种“帮忙报价”使市场的定价功能出现较严重的扭曲;同时也使市场配置资金功能的有效性受到质疑;对上市公司粉饰业绩起到了激励作用;并加剧了股票的投资风险,二级市场频繁买卖新股和次新股的人亏损很大。所以,对于“帮忙报价”者,必须取消其询价资格。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询价机构的定价能力问题,更涉及到询价机构的职业道德问题,它使得新股询价完全背离了合理定价的初衷。
  不仅如此,对于“帮忙报价”的询价机构还应追究其“帮忙报价”背后的腐败问题。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些询价机构之所以愿意“帮忙报价”,其背后都涉及到利益关系问题,比如之前媒体曾经报道过的“一般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会答应给那些帮着抬高发行价格的机构人员许以每股3-5分钱的返利”。如果查证实属,则应予以严厉的惩处,包括询价机构、保荐机构以及发行人都应一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让“帮忙报价”者与让询价机构“帮忙报价”者都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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