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一些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爆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导致社会公众信任度下降,削弱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缺乏一个独立的、全程监管的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目前我国政府层面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管理体制,这种分段式管理看似完成了从原料到加工再到流通与销售各个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但由于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监督不到位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在各阶段的衔接之处,容易出现政府监管的空白地带,为安全事件的责任划分留下隐患。 从国外经验来看,现今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食品由生产到消费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应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管理,不应对监管过程进行拆分,同时尽可能简化监管机构的数量。如一些国家成立了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食品标准局,该局负责食品安全总体监管和制定各种标准,每年向国会提交工作报告。食品标准局还设立了特别工作组,负责对食品链各环节的监控。一些国家成立了消费者保护、食品和农业部,将原来由卫生部负责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交其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第一,改变分段式监管的管理理念,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新体制。逐步完善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推进以独立部门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新型体制。将农业、工商、质检、卫生、商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梳理出来,组建一个新型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第二,进一步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构建食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新局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实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负责制,严厉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各种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从严从重惩处,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使不法商贩不敢以身试法。 第三,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机制,着力推动引入第三方监督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构建广覆盖的食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新格局。细化落实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职责,强化各环节、各部门监管措施衔接,增强政府监管合力。从政府信息公开着手,努力提高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力求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发生之初。要面向和依靠群众,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及时澄清虚假消息,广泛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增强消费者信心,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总之,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首先应从体制的设计着手,对管理理念进行调整,理顺机构职责,并努力促成全社会的参与,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效果才能得以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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