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新股热”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2-01-13   作者:李允峰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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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日前表示,要研究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抑制过度投机新股。解决新股高价发行问题,存量发行和增加首日流通股份被提上议事日程,的确是件好事。但笔者认为,完善新股发行制度要更多地考虑保护投资者利益。
  对于“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这项措施,笔者以为这项措施可能会与新股降温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毕竟,如果单纯地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很难实现借助庞大的限售股压低新股上市价格和发行价格的目的,恰恰有可能为那些突击入股和券商直投的股份提供了一个尽快兑现和高价兑现的渠道。
  一般来说,按照国际惯例,新股的限售股锁定期为3-6个月。要真正为新股“高烧”降温,或许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发行更为有效。让限售股和发行的新股一同上市流通,在这种情况下,高价发行能够实现的可能性很低,并可使新股上市之后定价合理,避免突击入股者和券商直投股份高价逃离和兑现。高价发行很可能造成100%承销商包销,大量限售股的出售压力会真正让股价体现公司价值,降低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成本。同样,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限售股和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同时流通,能够避免那些突击入股、券商直投股份高价逃离股市给市场带来的巨大冲击。
  给新股降温,投资者最担心的就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因此,在新股全流通发行和上市政策制定方面,一定要慎重,避免对投资者造成伤害。毕竟,通过市场自己的力量,新股高价发行已陷入绝境。1月6日,沉寂数月的新股首日破发潮又现,三只中小板新股集体破发。其中,加加食品26.33%的跌幅创20年来A股市场新股上市首日最大跌幅。最近,很多投资者选择用脚投票,对新股“不申购,不接生”。只有让投资者的话语权掷地有声,市场才能逐渐向好。
  当然,还应该让投资者更多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股市要向好,给股民更多的权利才是正途,在新股问题上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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