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近日,广西南宁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假冒保健食品案,其中710个品种高仿冒假药被查处,涉及金额高达4620万元。根据调查,这些假药大多在县级以下的药房出现,假药制售者将目光瞄准了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 近年来,随着食品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假冒伪劣食品尤其是药品要想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城市药店、医院,已不那么容易。于是一些不法厂家和经销商便利用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假药的防范、识别能力不强的弱点,纷纷转移目标,把“黑手”伸向农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据了解,广西此次查处的假药“不仅品种繁多,而且部分仿冒水平很高,甚至连药监部门工作人员也很难从外包装上分辨出真假”。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查获的“三金片”外包装上防伪标识、国家批号等一应俱全,只有经过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才最终辨别其真实“身份”。由此可见,高仿假药向农村倾销,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农民的消费“软肋”。农村穷,农民苦,信息来源相对闭塞,识假辨劣能力较差,在购买药品时,价廉便成了他们的首选。殊不知,很多时候“价廉”的背后往往就是“质劣”。 笔者以为,纵使农民朋友鉴别不了假药,而对于药店和相关执法职能部门来说,识别这些假药其实十分容易。正如警方所说,即使在包装等方面看不出来,因假药的进价比市场价要低,也应能感觉出里面有问题。只要对其资质和药品的真假进行网上核实,就会真相大白,但很多药店都没有这么做。因此,真正的问题在于执法监督部门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不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其生存权和健康权益都同等重要。面对高仿假药向农村倾销愈演愈烈之势,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千方百计阻止假药对农村的“入侵”,不能总是等到出了伤人、死人大“新闻”,才轰轰烈烈地整治。 当务之急,一是要完善法制,用法律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用重典伺候制假售假者,为农民这一群体正常消费保驾护航;二是要降低药品价格,让农民看得起病,吃得起药;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把监管的重点向农村倾斜,并采取有效途径向农民发布及时劣药假药“黑名单”,让劣药假药没有扩散、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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