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据悉,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100万元以上。同时,所有奖项还将从慈善影响力、持续性、创新性和公信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这次“中华慈善奖”的评选显然也没有跳出“以金钱多少论英雄”的窠臼。诚然,对于捐钱赠物多的富人而言,给他们奖励和褒扬,有助于激励更多的富人朝着这份殊荣努力。但将一定的捐赠资金数额作为参评标准,不仅是一种傲慢与偏见,也是对慈善和爱心的误解,更容易让公众将慈善奖视为奖牌买卖的游戏。 如果谁捐的钱多,谁就榜上有名,那么,通过卖血、捡破烂的方式救助400多名流浪儿的山东济南老人郑承镇、收养130多名孤儿的湖南湘潭“板凳妈妈”许月华、民间公益项目免费午餐的志愿者们,恐怕永无成为“慈善家”并获得褒扬的可能。这无疑是一种慈善垄断,并可能伤及普通爱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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