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房价回落,一位朋友终于在心仪很久的小区买下了一套二手房。相比之前价格的高位,房主降价20万元,朋友很高兴,觉得自己等了多年没买房,这下“抄底”成功了。 这位朋友原本觉得首付应该很宽裕,但所有手续办下来,却发现手上的钱捉襟见肘,最后还借了几万元才拿下房子。虽然房款降了20万元,但贷款的银行要求首套房贷首付也要四成,1.1倍利率。过户的时候,又赶上北京市上调二手房过户指导价,大大压缩了避税的空间,营业税又多交一大笔。在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所有的税费都全额征收,银行利率也处在历史高位。如果算大账,相比不调控的时候,不仅首付压力增加了,整个购房支出增加的也远不止20万元。 严厉的房地产调控下,房价终于“合理回落”,但朋友的购房支出和压力却反而增加了。这让人不得不产生疑惑,房地产调控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短期让房价“合理回落”,长期让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都是房地产调控的目的。但是,楼市调控的根本目的,应该是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让更多普通老百姓可以通过买房来改善住房条件,这也是我们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房地产市场的初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最近表示,2012年继续坚持调控,在继续遏制投资投机型需求的同时,也要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优先保证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一定要”体现优惠政策。 这句话被一些人解读为房地产调控有可能要放松、要转向。其实不然。“支持首套房购房需求”一直是房地产调控所强调的,只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分城市出现了矫枉过正的情况,使一些首套房、改善型的需求也遭到“误伤”。主管部门的这种表态,就是要改善这种状况,要让朋友这样的初次置业购房者更真实地感受到房价回落带来的好处。这种表态并非意味着调控要放松,反而,只有合理的需求得到支持,才能更有力地遏制不合理的需求,成为坚持调控的底气。 现在,楼市调控的效果和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挂钩,和一系列数据指标挂钩,这固然是强化调控的一种手段。但是,调控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政绩、为了指标,更重要的是为了让普通老百姓更好地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需求。因此,在坚持楼市调控方向不变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当考虑如何把握好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在操作过程中做更细致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避免“一刀切”,避免对合理需求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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