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2012年铁路投资将减少2000亿。近日地方官员密集拜会铁道部,以确保本地区铁路项目不会在下一年被砍掉。 这种密集拜会铁道部的做法有着“跑部钱进”的影子,但笔者以为更与重大项目的风险和责任分担机制缺陷有关。在国内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上,除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的成功决策,也有很多投资“失败”决策。几年前国家审计署就有这方面的披露,每年因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一两百亿元。据世界银行估计,从“七五”到“九五”的15年间,我国的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至5000亿元。值得反思的是,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后,为何大多数决策者可以顺利地“拍拍屁股走人”。 拥有重大决策权却缺乏相应“决策失误责任”,必然是谁“跑得欢”给谁的投资就多一些,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在决策之后的问责中,更严重缺少对花钱的地方政府的“连带责任”。譬如,今年“723动车事故”之后,责任的追究主要体现在铁路方面,而因动车投资、动车项目受益的地方政府及相关官员却不用为此“买单”。正因为“花项目钱”的地方政府,在责任分担上基本上是“归零”的,一些地方政府在涉及本地重大民生工程投资项目上也就“不跑白不跑”,反正“出了事”也有“上面的大个子顶着”。这也是为什么“跑部钱进”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因此,要在今后确保国家部委牵头的重大工程项目更科学、决策更严谨,就必须加强权力的约束。一方面体现在对“出钱”的部委本身权力的监督上,不能仅让一家部委“拍脑袋”说了算。如果在程序设计上,多些公众或专家群体参与,在决策上多些民意决策或集体决策,让地方政府“跑部委”也没有用,他们自然就不会如此频繁地“跑”了。另一方面,也应尽快研究制定一个地方和中央部委在“花钱”方面的连带责任,地方既然要争取更多的工程项目,那么这些项目的效益和后果,地方政府也必须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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