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闲置土地扩大调控成果
2011-12-23   作者:李木子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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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日前公布,草案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业内人士认为,国土部此次征求意见的草案,较现行相关规定适用范围扩大,且明确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程序,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笔者认为,一旦草案能有效实施,将推动2012年房地产调控成果的扩大。
  首先,闲置土地责令限期开工将保障房地产投资的稳定增长,稳定中国经济发展,防止经济“硬着陆”。
  国房景气指数是房地产开发投资预期的数字化表现形式,11月份国房景气指数跌破景气分水岭100点整数关口,滑落至28个月新低。在房地产调控继续的信号之下,国房景气指数连续下探,从开发商到研究机构纷纷预测201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将快速回落,一旦闲置土地限期开工成行,将盘活一部分土地,使得房地产开发投资成稳速增长之势,并将带动上下游近百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在欧债危机悬而未决、全球经济复苏迟缓的大背景下,稳定国内经济增长,防止经济“硬着陆”。
  其次,盘活闲置土地增加住宅供给,扩大房地产调控成果。
  抑制投机需求、增加有效供给是房地产调控双管齐下的思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示,“限购”在2012年仍将参与房地产调控,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增加了房产税扩大试点的可能。发改委近日提出要扩大房地产调控成果,在抑制投机需求已经敲定的情况下,增加供给是扩大调控成果的有效方式。部分闲置地块多为地理位置优良的地块,开发商动工盘活土地售出住宅,既增加了有效供给又可获得资金回流,可谓两全之策。
  最后,长期闲置土地无偿收回、开发商闲置土地失去拿地资格将降低开发商囤地需求,土地市场回归平静,避免“面粉”价格增长推高“面包”售价。
  用土地闲置的时间换取高倍的增长利润,是开发商任由土地荒草丛生的动力。国土部的草案拟规定,土地闲置满1年的,将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向土地使用者征缴土地闲置费,而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在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前,国土部门不得受理该土地使用者新的用地申请和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申请,也就是说如果闲置土地没有得到解决,该开发商将没有再拿地的资格。
  一旦为闲置土地付出巨大经济代价,开发商将放弃囤地,用时间换取高倍利润的模式无法生存,对土地的竞争也将不会如此激烈。届时,“面粉”比“面包”贵的事件将会减少,从房地产开发源头实现调控成果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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