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在一次经济学家年会上表示,现在办一个企业,社保费率占工资的50%,再加上所得税等肯定会倒闭,90%的企业不偷税漏税可能会倒闭。如果增值税率不降、小微企业税收不降,对一些民营制造业、小微企业,包括一些服务业是很严重的打击。 周天勇的话当然只是他的一家之言,但现实中企业偷漏税的情况确实大量存在。当偷税漏税成为不少企业生存下去的救命稻草时,道德伦理、企业责任,甚至于守法底线,都会沦陷。时下,实体经济处于非常时期,有观点认为,中国的实体经济无疑正面临2008年经济海啸之后的又一次考验。有企业家“跑路”,有企业家动摇,不少做实体的企业家滋生放弃或改行的念头,把眼光瞄向虚拟经济。可是,“实”之不存,“虚”将焉附?企业的偷税漏税,无疑是不良行径,但多少有点“逼良为娼”的苦涩与无奈。 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第65号令,宣布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这项政策将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在营业税方面,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这种政策性减税,主要是为了减轻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负担,其中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可以说,给困难企业、小微企业减负,就是给它们“输血”,让它们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是尊重市场规律的体现。 不久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向晓梅在解读会议精神时预测:“明年我国将更多从减税这个环节来扶持企业,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刺激企业生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开拓能力。”看来,减税降税的“闸门”打开,将会涌来“清泉”。 无论怎么说,偷税漏税都是企业的劣迹,但无奈却成了通行于世的潜规则。用法律法规及道德责任等途径,强求“出污泥而不染”恐强人所难。不妨用减税降税的“清泉”来洗涤企业的“污泥”,培养企业遵纪守法的“企业公民”意识。在政策性注入“经济血液”的同时,也能增添企业的“道德血液”。用与时俱进的税收政策杠杆,撬起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撬起企业责任的回归,或许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妙用。一招灵,招招灵。让减税降税成为企业生存的“活化剂”,并成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突破口与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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