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90%企业偷税漏税思路不是加强执法
2011-12-22   作者: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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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在2012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表示,在增值税率不降低、小微企业税收不降的情况下,如果加强现在的税收手段法制化的话,对一些民营制造业、小微企业,包括一些服务业是一个很严重的打击,90%的企业不偷税漏税肯定会倒闭。周天勇还指出,相对广东以及浙江的一些小微企业,特别是温州、台州的制造业,江苏的制造业的生存空间更多一些,其原因就是江苏很多制造业出口业务更多,减掉了一部分增值税。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为了微薄的利润铤而走险,偷税逃税、不缴纳社保不奇怪。对企业而言,这可能是在经营或倒闭之间的选择。对员工而言,是否要求参加社保,这是在有工作或没工作之间的选择。所以,在现实的市场逻辑之下,社保就成了员工默认放弃的权利。
  这种应对政策的形式,其本质是出于市场顽强的生命力。很多时候,地方执法部门也乐见其成。一来,是因为地方政府相对更清楚企业的利润状况,了解企业的难处,同时也是出于保护地方GDP增长的目的。而且,少收税总好过没税收。所以,在强大的市场现实前,这种默契就成为一些地方,特别是乡镇地区,员工、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默认的规则,人治智慧就此开拓出一个默契的灰色空间。在不少地方,这已常态化为管理的手段,通过这种执法弹性来管理企业,不查相安无事,想查则必定查个正着。
  但是,如果仅看到这个灰色空间,而看不到这个灰色空间背后既无奈又强大的社会经济现实,那么,一味强调加强执法,既无基层政府意愿支撑,也将破坏本已脆弱的小微经济生态,所谓加强法制手段,也就变成了披着法制外衣的横征暴敛。
  这并不是说地方寻租不可管理,也不是说执法的程序正义需要放弃,非得转向非程序化来达成实质正义。要想破解这个难题,需要从源头着手。
  一个国家的财税政策,应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既保证国家利益,又保证企业的利益和整个经济的活跃。但是,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已连续18年高速增长,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基数越来越大、经济发展面临许多困难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增速不减反增,以GDP两倍以上的速度增长,每年都出现大量超收,并伴随年底突击花钱,进而引起广泛的非议。
  财政收入的过快增长、过度膨胀将伤及经济与财政的关系,对经济将产生干扰和破坏。周天勇指出的中小企业困境就是最典型、最突出的一个现象。
  在这种状况之下,强调对一个90%企业都必须逃避才能生存下去的税制的执行,虽然有着程序正义,但却离实质正义更远。
  所以,在中国财政收入增长连续超过GDP的情况下,重要的不在于加强税收执法阶段的法制,而在于实施减免税政策。而更重要的,则在于加强税制、社保等政策的确立阶段的程序性,用程序性保证政策的制定能倾听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广纳意见来克服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官僚主义,达成政策、法规的地区适宜性和行业适应性,最终才能在这种适宜性上建立起强硬性。个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倾听大众的声音,从而更加合理地制定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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