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车主税负不变”是否就合理
2011-12-20   作者:曹林(资深评论员)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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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针对实施中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信息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较小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10%左右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3%左右大排量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12月19日《广州日报》)
  87%车主车船税税负降低或不变,只有少数车的税负有较大提高显然,税务部门是想用这个“87%
  车主的负担不会增加”来论证法规的正当性。
  这些数据,看上去很美。多数人负担不会增加,增加的是少数人负担大排量车承担更高的税负,似乎也符合税负公平理念和节能减排取向,以此引导使用小排量车。不过我觉得这只是表象,公众不要被看起来“对大多数人无害”的统计数据所引导。一种改革、一种税收本身正不正当,不是看“会不会增加大多数人的负担”,而要看他本身合不合逻辑,是不是必要。我觉得,这个将要实施的法规还是有一些问题的。
  首先,一刀切地、单纯以排量来收税,其实并不太公平。正如去年两会审议时一位人大常委会委员所说,一部国产排量3.0的车和一部合资的排量3.0的汽车,可能价格相差数十万。这两种价差这么大的车交同样的税,显然不合理。在排量中,还应要参考价格和其他因素。
  再说车船税的节能减排功能,显然,车船税是难以承载这种功能的。只能燃油税才能起到推动节能减排的作用。燃油税,多排多交,不排不交,多开多交,不开不交,这种作用是看得见的。而车船税则不然,只要你买了车,无论你开不开,都得交税,根本无法引导社会的节能减排。
  最关键的是,车船税其实是一种重复征税。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高,车主的税负就更重了。一部车上不知道叠加了多少种税费。购置税、过路费、增值税、保险费、年审费、牌照费……五花八门,多如牛毛。从一辆汽车上掏了这么多钱了,这种税法正当性有多少?
  除此,还有不少问题,比如车船税为什么不考虑车的使用年限和折旧?一辆使用了8年多的旧车,与新车交同样的税,也显失公平。无论如何,“87%车主税负不变”的利好,是无法掩盖车船税法某些欠考虑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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