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名“御使在途”的湖南省纪委干部陆群,在微博中嘲讽湖南娄底市电业局多名领导配备豪车,其中局长郑满光的奥迪Q7更是价值130万元。经记者调查,娄底电业局这个处级单位,10名班子领导7人配备豪华奥迪,另外3人分别配备丰田霸道、丰田皇冠和三菱吉普。娄底电业局还多次招人,招进的人中不乏各级电业局领导的“关系户”,甚至还有多人是公务员,在政府部门和电业局拿双份工资。(据《21世纪经济报道》) 一个处级单位,10个领导10辆豪车等迹象表明,这绝对是一个富单位。而领导超标配备豪车也好,公务员挤进电业局拿双份工资也罢,都是变相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行为。为何这些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却长期视若无睹呢? 就在几个月前,媒体才报道过安徽电力给全系统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并为员工违规集资建房事件。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这件丑闻时,为何从未想到过顺便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一次类似调查?这一次,娄底电业局的领导豪车曝光后,会否依旧只是“就事论事”地查处个案? 我们有理由相信,电业局富得流油不是个别现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供电企业平均购电价为383.89元/千度,平均售电价为571.44元/千度,加价率接近50%。可是,国家电网却号称“2万亿元资产利润只有400多亿元”,那么巨额利润都到哪里去了?电价最近又一次上涨,然而,当公众一再看到电网企业的“奢侈”,难免会质问一句:为什么? 电网的垄断只能是以公益之名,电网企业因此必须是公益性质的国企。作为消费者,我们无法容忍我们交出的电费,竟为豪车埋单;作为“全民股东”,公众有权要求用严刑峻法来惩治这些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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